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3893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2017-09-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胜利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胜利小学学校地址位于益阳幸福路25号(邮编:413001)(行政区号:430902),学校主要经营小学教育,,学校本着制度与人文相结合的管理思想,凭借美丽的校园环境,舒适的住宿条件和优秀的师资力量已成为每年益阳评价最好的学校之一。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胜利小学部门决算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胜利小学

 

第二部分 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659.60万元;支出总计659.60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659.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3万元,占97.69%;其他收入168万元,占25.47%。

三、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65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0万元,占100%。

四、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1.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1.60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1.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1.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1.40万元,占28.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20,占71.24%。

六、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1.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

七、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关于益阳市胜利小学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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