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3896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2017-09-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占地面积1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836万元。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管理措施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现开设有音乐(学前教育)、导游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休闲服务(高尔夫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戏曲表演等7个专业,在籍学生3000多人。2010年,音乐专业被益阳市教育局评定为优秀专业。

二、机构设置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员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38人,占教职员工总数的92%。专任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其中研究生7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教师1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专业课教师8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双师型”教师11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外聘教师26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部门决算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第二部分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309.28万元;支出总计2309.28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30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28万元,占100%。

三、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30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28万元,占100%。

四、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9.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09.28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9.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09.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36.74万元,占31.90%;商品和服务支出272.38万元,占11.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8.20,占56.30%。

六、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2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38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关于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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