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度资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资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资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复议诉讼、收费减免、制度建设、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若有疑问,请与资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资阳区教育局(资江西路538号),邮编:413001,联系电话:0737-2663108,传真电话:0737-2663108,电子信箱:。

   一、概况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政府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根据《条例》具体规定内容和区政府制定的相关制度,结合教育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在本系统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经过上下不懈努力,服务公众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关注度不断扩大,影响力日渐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5年在巩固上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人员构成情况,成立了专门的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了工作的组织力度。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与学习。针对教育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规定,分类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三是加强宣传。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环境,我们利用全局干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并在各学校信息公开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横幅,还通过资阳教育信息网大力宣传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扩大公众知晓面和提高信息覆盖率。四是制定并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查询我局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备案制度、办事流程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公开内容,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及系统单位分级负责管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制定并逐步完善工作制度,使公众进一步了解了我局领导分工、工作职责、主要行政事项等,从而方便了公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全局在各媒介主动公开信息数65  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为 3 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为15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为18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1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2条,其他类信息数为16条。

    (三)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主要体现在网上、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四个方面。一是网上公开。以资阳教育信息网站为载体,发布信息 11条,点击数量达到1300多人次。二是公共查阅点。全系统在城区学校设公共查阅点6个,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达5000多人次。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与教育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信息需求服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保证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部门实际,依据《资阳区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资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追究办法》、《资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资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资阳区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办法》、《资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定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任务开展工作,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有待提高。由于人手、条件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要加大力度去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 三是信息更新时效性不强。 四是信息公开覆盖面小,不够规范。今后我局将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具体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编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本部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解决信息发布随意性、不规范性、不及时性和不更新性等问题。三是抓好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有效地为公众提供教育相关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