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资教发〔2019〕15号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资阳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区教育发展中心:
现将《资阳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资阳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9〕2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9〕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位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
全区2019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4675人,其中乡镇2244人,城区2431人,全区可提供小学新生4680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2700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980个学位;全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共3349人,其中乡镇1736人,中心城区1613人。全区可提供初中新生3350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1750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600个学位。
三、主要任务
(一)消除超大班额11个,大班额59个:实验小学9个、石码头小学8个、人民路小学14个、汽车路小学2个、五福路小学8个、新桥河镇黄仑山小学1个、益阳市六中初中部16个、益阳市九中4个、新桥河镇河坝小学1个、迎风桥镇左家仑小学2个、沙头镇沙头小学2个、茈湖口镇五星小学3个。
(二)中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禁止出现大班额。
(三)保障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益。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理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建立由学校、社区(乡镇)、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摸底、核实。资阳城区内不存在某校指定的学区房。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街道、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区教育局为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乡镇中心学校按行政区划为乡镇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招生片区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先户口加房产,再户口,然后房产和摇号入学的顺序确定入学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二)坚持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在确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不新增大班额、在完成70个超大班额和大班额消除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学生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各中心学校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区直各中小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四)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确保入学机会公平。户籍由派出所,房产由房管部门进行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学校实行“联审会签”。入户调查,确定是否进入摇号的对象。
五、招生要求
(一)按划定的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心城区将逐步取消校车,所有新生一律就近入学,不得乘坐校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要在学校总招生计划中安排足够的学位,用于招收服务半径范围内(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的学生。不得强制适龄儿童缓学、免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或区直中小学校审批,区教育局备案,可延缓或免于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所属片区的学校随班就读。
(二)按规定的班额招生。起始年级按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城区小学在标准班额内预留3个学位,初中预留2个学位,用于解决正常的转学学生的学位问题。各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不得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
(三)按限定的年龄招生。各小学不得接收2019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四)按设定的程序招生。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乡镇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入学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先备案后办理”的程序操作。城区(含经开区)非起始年级插班生由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局基教股申请,当转入年级有学位且符合转入条件,分类别按先后顺序根据学位情况开出“就学通知函”到学校报名,任何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因接收插班生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六、招生方式
(一)城区学校
一年级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根据生源排序情况,第一、二、三类依据划块、就近的原则直接派发学位,第四类采取摇号的办法(见附件3)确定学位,摇号仍未取得学位的回户籍地就读。
1.生源排序。
根据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和房产等情况排序:
(1)第一类:有户有房。学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并能提供中心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购房正式合同),可从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任选一处为入学依据。
(2)第二类:有户无房。学龄儿童落户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实际与家人共同居住或租住,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
(3)第三类:有房无户。学龄儿童本人与父母持有非中心城区或外地户口,但在中心城区依法取得房产(房产指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以房产地为入学依据。
(4)第四类:无户无房。学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从事商业经营而随迁居住城区,没有购买房产,租赁他人住宅。如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可在现居住地申请就学,根据学位情况摇号入学。摇号前,学校配合社区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实际居住半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入住)。
2.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1)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伤残军人、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资阳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招商引资法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实际居住地或父母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在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安排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
(3)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其父母能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原件,按第三批处理。
(4)购买安置房的。以社区配合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产权房证明材料为依据,按第三批处理,否则按第四批处理。
(5)学龄儿童的父母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依当前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3.提交材料。
(1)有户有房: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有户无房:户口簿、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3)有房无户: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半年前所交水电燃气发票或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开户缴费凭证(2018年12月前)。加盖社区公章的小产权购房合同(协议)。
(4)无房无户: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一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满一年)、加盖社区公章的租房合同、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5)特殊情况处置地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年级
1.依据“一校多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生源排序。第一类:有户有房;第二类:有户无房;第三类:有房无户;第四类:无户无房。
3.城区初中阶段学校(益阳市第六中学初中部、长春经开区中学)采取排序+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
①必招区一、二、三类登记核实,直接派发学位;②公共域内一、二、三类登记审核后,若申报人数小于剩余学位,直接派放学位,若超过剩余学位,则摇号来确定学位;③若前两类学位派放后仍有剩余学位,益阳市六中初中部接受必招区域内的第四类登记审核,摇号来确定学位,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回户籍地就读或者服从招生工作小组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长春经开区初级中学接受必招区域和公共区域第四类登记审核,摇号来确定学位,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回户籍地就读或者服从招生工作小组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提交资料。各类别所需提供的材料同小学相对应的类别,再加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材料),无需交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民办学校
全区各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华德博才学校、卓凡创二代学校其招生计划的20%采用划块招生微机派位,80%采取自主招生。万源学校的初中招生,其招生计划的30%采用划块招生微机派位,70%为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可采用面谈形式进行,学校可根据本校在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办学特色、办学条件、管理制度、学校收费等方面的实际要求进行面谈。具体招生方案须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变相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已在该校获得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派位。
(三)乡镇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确定与本办法相适应的招生方式,在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七、招生程序(城区学校)
一年级
1.入学申报。6月22日—6月23日,根据城区各学校划块情况第一、二、三类学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申报,学校分一、二、三类进行收集,7月7日—8日第四类的学龄儿童家长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申报,7月8日之后,学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家长递交材料时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为:①不重复在城区其他学校报名递交入学资料;②不乘坐校车;③提供的材料真实,否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④如该校学位已满(不存在摇号来确定学位),愿意参与 学校摇号。摇号仍未取得学位,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服从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资格审查。6月24—26日,各学校对一、二、三类进行资格审查。区基教股再进行核查,7月9日—12日对第四类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根据材料确认学龄儿童所属区域和生源批次。
户籍在资阳城区,未在中心城区就读幼儿园的,2019年下学期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就读一年级的学龄儿童,其入学申报材料由区教育局基教股集中一周时间(7月3—7日)开设窗口进行审核。
3.学位派放。7月2日,生源排序为第一、二、三类的学龄儿童,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人员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其招生区域内生源分布情况,实行划块招生,直接派发学位,公布入学名单。若该校一、二、三类报名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的则第三类实行摇号派位。
4.摇号派位。7月15日,生源排序为第四类的学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结合学龄儿童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实际居住地,城区学校同一天摇号确定学位。通过摇号仍未得到学位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5.新生报到。8月30—31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凭区教育局已审核的新生预录花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6.注册录取。9月25—27日,区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录取工作。
七年级
城区七年级招生工作程序:
1.入学申报
(1)2019年6月22-23日,各学校划定必招区域和公共区域第一、二、三类的资阳城区在籍小六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含小产权房)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材料)等相应资料交对应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优先保证划定必招区域内第一、二、三类小六毕业生,对于公共招生区域内第一、二、三类小六毕业生,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学校采取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划定必招区域内的小六毕业生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递交资料的学生,公共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几所学校递交了资料的学生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2019年7月6-7日,各学校划定必招区域和公共区域内的第四类资阳城区在籍小六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申请。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后,报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学校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学生可选择益阳国基实验学校(含分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2019年7月3-7日,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或者没有城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六毕业,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9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根据生源类别和申请学校剩余学位的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区教育局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确定入围名单。若无学位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与申请学校的摇号来确定学位,未入围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到益阳国基学校(含分校)就读。
2.资格审查。6月24-25日, 各学校对必招区域和公共区域内第一、二、三类进行资格审查。7月8-9日对第四类进行入户调查,区教育局基教股再进行核查。
3.学位派放。6月28日,生源排序为必招区域内和公共区域内第一、二、三类直接派放学位,公布名单。
4.摇号派位。7月16日,各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来确定参加摇号的人员名单,城区初中学校同一天摇号确定学位。公示名单通过摇号的未取得学位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选择益阳国基实验学校(含分校)就读。
5.新生报到2019年8月30日-8月31日,新生持户口本到对应学校报到注册。
八、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
(一)相关规定
1.城区小一招生:符合就读条件并有意向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监护人必须按照“一人一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供真实材料。
(1)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一人报多校”的,一律参与摇号派位。
(2)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3)在规定时间(6月22日—7月8日)未申请入学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工作方案,紧密依托当地政府,通过媒体、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
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1)转入学校在标准班额控制内有富余学位。
(2)转入学生必须具备初始年级进城入学所需条件。
(3)小一入学时必须满6周岁。
在上述条件下,家长持相关资料向区教育局基教股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二)招生纪律
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标准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所有学生一律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2.明确各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九、制度保障
(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在6月15日前将《资阳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实施方案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前,各校要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益教联〔2014〕10号)和《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益教联[2017]1号)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民所在的社区,由此形成的空余学额不再补录;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2019年资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股、招考中心、教师工作股的副局长和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股、招考中心、计财股、督导室、纪监室、教师工作股、区教育发展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招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教股股长、招考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和区直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校招生工作,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人民政府审核。
十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2663110)
附件:1.资阳区2019年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及计划招生班级数
2.2019年户籍(或房产)在资阳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
入学登记表(第一、二、三类)
3.资阳区2019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第四类)
4.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报资料一览表
5. 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表
6.资阳城区小学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7.资阳城区初中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附件1
资阳区2019年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及计划招生班级数
学校 |
年级 |
计划招生
班级数 |
招生人数 |
招生区域 |
|
新桥河镇中心学校 |
新开山小学 |
一年级 |
1 |
40 |
杨林坳村、牛眠石村 |
七家村小学 |
一年级 |
1 |
40 |
七家村、李泗桥村、太平桥村 |
|
南山坪小学 |
一年级 |
1 |
40 |
梅花园村、廖东村、廖园村 |
|
水口山小学 |
一年级 |
1 |
40 |
水口山、朱家村 |
|
枫树界小学 |
一年级 |
1 |
20 |
新风村 |
|
河坝小学 |
一年级 |
2 |
84 |
河坝村 |
|
黄仑山小学 |
一年级 |
3 |
126 |
新桥山、五房洲、烈公桥、郭家洲、长毛仑、黄田、白塘、虎形山社区 |
|
车前巷小学 |
一年级 |
1 |
40 |
车前巷、新风、长毛仑、新胜村 |
|
军田小学 |
一年级 |
1 |
20 |
原五四、五一、军田、球家塅、即现在的八一、黄甲山村 |
|
龚家坪小学 |
一年级 |
3 |
126 |
李昌港村以西,排头湾、三支渠以西,西干渠以东 |
|
紫罗桥小学 |
一年级 |
2 |
84 |
黄溪桥村、廖河村、东新村、向锋村、田庄湾、金杉村各一半 |
|
长春镇中心学校 |
碑石仑小学 |
一 |
1 |
42 |
黄家湖、龙凤巷 |
桃子塘小学 |
一 |
1 |
42 |
桃子塘、幸福村、新源村、东香村 |
|
紫薇小学 |
一 |
2 |
84 |
紫薇村、先锋村、黄箭村 |
|
东山小学 |
一 |
1 |
20 |
李家坪村、七鸭子村 |
|
国基学校
香铺仑分校 |
七 |
4 |
168 |
原香铺仑所属行政村、城区 |
学校 |
年级 |
计划招生
班级数 |
招生
人数 |
招生区域 |
|
长春
镇中
心学
校 |
谷水小学 |
一 |
2 |
84 |
过鹿坪、窖山口、和平村、双利 |
界碑小学 |
一 |
1 |
30 |
南门桥、曙光村、和平村 |
|
潘家咀小学 |
一 |
|
|
|
|
划香仑小学 |
一 |
1 |
40 |
香山村、油狮村 |
|
过鹿坪
初级中学 |
七 |
2 |
94 |
原过鹿坪所属行政村 |
|
沙头
镇中
心学
校 |
沙头镇沙头
小学 |
一 |
4 |
168 |
沙头镇(除永丰小学招生区域) |
永丰小学 |
一 |
1 |
42 |
沙头镇永明村 |
|
沙头镇初级中学 |
三 |
3 |
141 |
沙头镇 |
|
茈湖
口镇
中心
学校 |
五星小学 |
一 |
3 |
126 |
均安垸村1-10组、集镇、茈湖口村、桃林村7-12组、育江口村1-6组、洞庭村1-7组、新飞村4-5组、9-22组 |
刘家湖小学 |
一 |
1 |
20 |
刘家湖农场、洞庭村8-15组、三益村6-14组部分 |
|
祁青小学 |
一 |
1 |
40 |
祁青村、育江口村7-14组 |
|
争鸣小学 |
一 |
1 |
40 |
明朗村、东城村部分 |
|
金星小学 |
一 |
1 |
42 |
均安垸村11-23组、和利村、邹家窖村、新飞村1-3组、6-8组 |
|
泽群小学 |
一 |
1 |
42 |
桃林村1-6组、3-22组、东城村部分、三益村1-5组、现三益村6-14组部分 |
|
茈湖口镇
初级中学 |
七 |
3 |
141 |
茈湖口镇辖区 |
|
张家
塞乡
中心
学校 |
潭洲小学 |
一 |
2 |
84 |
潭洲村、柞树、堤南 |
下资小学 |
一 |
1 |
42 |
乌龙堤村 |
|
山田小学 |
一 |
1 |
42 |
金山村 |
|
胜利小学 |
一 |
1 |
42 |
胜利村 |
|
齐头小学 |
一 |
1 |
42 |
齐头村 |
|
黄金小学 |
一 |
1 |
42 |
金垅村 |
|
捞箕小学 |
一 |
1 |
42 |
高坪村 |
|
荆咀小学 |
一 |
1 |
42 |
柞树村 |
|
天星小学 |
一 |
1 |
42 |
三星村 |
学校 |
年级 |
计划招生
班级数 |
招生
人数 |
招生区域 |
|
张家塞乡初级中学 |
七 |
6 |
288 |
张家塞乡 |
|
迎风桥镇中心学校 |
迎风桥镇
左家仑小学 |
一 |
3 |
126 |
左家仑、迎风桥、牛角仑 |
黄花仑小学 |
一 |
2 |
84 |
黄花仑、南竹山、新花园 |
|
长塘仑小学 |
一 |
2 |
84 |
新塘、鲜鱼塘、邹家桥 |
|
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 |
五福路小学 |
一 |
6 |
252 |
划定招生区:①贺家桥路以东(精锐国际起)至资阳路转马良路、沅益路(箭厂坪高速公路桥北)以东。②长益高速以南、以西(箭厂坪高速公路起至桃花江游艇)。③长春路以北(精锐国际至桃花江游艇)。 |
长春经开区初级中学 |
七 |
8 |
360 |
划定招生区:资阳路以北,中胜路以东,幸福路以北,白马山环线路以东城区范围(含经开区)
六初、经开区中学公共区:会龙山大桥、迎春路以东,资阳路以南,致富路以西,幸福路以南,白马山环线以西,沿江路以北 |
|
益阳市第九中学 |
七 |
7 |
329 |
新桥河镇 |
|
益阳国基实验学校 |
七 |
10 |
470 |
迎风桥镇、城区 |
|
益阳市第六中学初中部 |
七 |
14 |
658 |
划定招生区:会龙山大桥、迎春路以西,资阳路以南,沿江路以东、以北
六初、经开区中学公共区:会龙山大桥、迎春路以东,资阳路以南,致富路以西,幸福路以南,白马山环线以西,沿江路以北 |
|
益阳华德博才经典学校小学部 |
一 |
4 |
168 |
先区内再区外 |
学校 |
年级 |
计划招生
班级数 |
招生
人数 |
招生区域 |
益阳华德博才经典学校初中部 |
七 |
2 |
94 |
先区内再区外 |
资阳区卓帆创二代学校小学部 |
一 |
2 |
50 |
先区内再区外 |
资阳区卓帆创二代学校初中部 |
七 |
2 |
50 |
先区内再区外 |
益阳万源学校
小学部 |
一 |
6 |
270 |
先城区再城区外
划定招生区,马良社区 |
益阳万源学校
初中部 |
七 |
10 |
500 |
先城区再城区外
划定招生区,马良社区 |
益阳市实验小学 |
一 |
4 |
168 |
划定招生区:①沿江路(将军路起至青龙洲大桥止)以东;②白马山环线以南;③迎春路延伸至三益路(喜洋洋幼儿园)转向仓路(大码头办事处)以西;④将军路延伸至五一路(大码头办事处)以北。 |
益阳市人民路小学 |
一 |
6 |
252 |
划定招生区:①沿江路幸福巷延伸至五一路(爱儿乐幼儿园)、广场路(移动公司)延伸到民福路以东;②长春路至锦绣佳苑以南;③沿江路幸福巷至会龙山大桥以北;④会龙山大桥延伸至湾塘路(中心幼儿园)转至贺家桥路(锦绣佳苑以西)。 |
益阳市人民路小学
凤形山校区 |
一 |
2 |
84 |
划定招生区:原胜林村、凤形山村、茅岗坪村、茶烟坪村、鹿角巷村、丰堆仑村 |
益阳市石码头小学 |
一 |
2 |
84 |
划定招生区:广场路、民福路以西,长春路以南,三益街路以东,五一路、将军路以南,沿江路以北
石小、人小公共区:会龙山大桥以西,五一路以南,广场路以东,沿江路以北
实小、石小公共区:五一路以北,三益街路以西,长春路以南,向仓路以东 |
学校 |
年级 |
计划招生
班级数 |
招生
人数 |
招生区域 |
益阳市石码头小学
新堤咀校区 |
一 |
4 |
168 |
划定招生区:新堤咀、祝家园、白马山、龙塘、清水潭、小洲垸 |
益阳市汽车路小学 |
一 |
2 |
84 |
划定招生区:①贺家桥路以西;②弯塘路以南;③马良路以东;④沿江路以北。 |
益阳市资阳区
三益小学 |
一 |
6 |
252 |
划定招生区:①三益街(国土局起)至迎春路(白马山环线止)以东;②长春路(国土局起)至贺家桥路(政务中心)以北;③贺家桥路(政务中心起)至资阳路左转至马良路白马山环线以西;④白马山环线以南(迎春路起,沅益路止)。 |
益阳市东门口小学 |
一 |
6 |
252 |
划定招生区:①贺家桥路以东(金水阳光起资江大堤止);②长春路以南(金水阳光起,三木电气止);③长常高速以西(三木电气起,资江大堤止);④资江大堤以北(区教育发展中心起,三台塔止) |
注:人民路小学凤形山校区二、三、四年级各办一个班,班额控制人数为42人。
附件2
2019年户籍(或房产)在资阳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登 记 表
(第一、二、三类)
编号:
适龄儿童
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
身份
证号 |
|
就读幼儿园 |
|
||||||
户籍
所在地 |
|
||||||||
实际
居住地 |
|
||||||||
家长(监护人)信息 |
家长
姓名 |
|
身份
证号 |
|
与适龄儿童关系 |
|
|||
联系
电话 |
|
工作
单位 |
|
||||||
房产信息 |
房产证
编号 |
|
房产
位置 |
|
|||||
房产
权益人 |
|
房产性质 |
|
||||||
诚信承诺书 |
我承诺:①不重复在城区其他学校递交入学资料;②不乘坐校车;③提供的材料真实,否则,自愿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家长签字: |
||||||||
学校审查意见 |
学校审查人签字:
|
||||||||
区教育局审核结论 |
局审核人签字:
|
注:①户籍所在地填写到街道办事处、社区、门牌号码,农村户籍填写到乡镇、村、组。②房产性质: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小产权房。③房产位置:所在社区、小区名称、几栋几单元。
附件3
资阳区2019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
(第四类)
编号:
适龄儿童
少年信息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
身份证号 |
|
原就读学校(幼儿园) |
|
|||||||
户籍所在地 |
|
|||||||||
家长
(监护人)信息 |
家长姓名 |
|
身份证号 |
|
与适龄
儿童(少年)关系 |
|
||||
联系电话 |
|
进城务工单位 |
|
|||||||
企业营业执照(编号) |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编号) |
|
|||||||||
现租住地 |
|
|||||||||
房东姓名 |
|
房东电话 |
|
|||||||
诚信承诺书 |
我承诺:①不重复在城区其他学校递交入学资料;②不乘坐校车;③提供的材料真实,否则,自愿回户籍所在地就读。④如该校学位已满(不存在摇号来确定学位),愿意参与 学校摇号。摇号仍未取得学位,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服从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家长签字: |
|||||||||
学校审查意见 |
学校审查人签字:
|
|||||||||
区教育局审核结论 |
局审核人签字:
|
注:①户籍所在地填写到街道办事处、社区、门牌号码,农村户籍填写到乡镇、村、组。②现租住地填写到街道办事处、社区、门牌号码。
附件4
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报资料一览表
类 别 |
申 报 资 料 |
一类
有户有房 |
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
二类
有户无房 |
户口簿、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
三类
有房无户 |
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半年前所交水电燃气发票或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开户缴费凭证(2018年12月前)。加盖社区公章的小产权购房合同(协议)。 |
四类
无房无户 |
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一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满一年)、加盖社区公章的租房合同、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
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证明、加盖社区公章的租房合同、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
注:提供原件核查,收集复印件。
附件5
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表
年级 |
招生程序 |
时间 |
备 注 |
小
学
一
年
级 |
入学申报 |
6.22-6.23 |
第一、二、三类递交资料,签订诚信承诺书 |
7.7-7.8 |
第四类递交资料,签订诚信承诺书 |
||
回户籍地入学申报
(局基教股) |
7.3-7.7 |
户籍在城区的学前儿童,但未在资阳城区就读幼儿园 |
|
学校资格审查 |
6.24—6.26 |
对第一、二、三类生源进行资格审查 |
|
7.9-7.12 |
对第四类生源进行入户调查 |
||
局资格核查 |
6.27-6.28 |
对第一、二、三类生源进行资格核查 |
|
7.13-7.14 |
对第四类生源进行核查 |
||
学位派放
(前三类) |
7.2 |
对第一、二、三类人员直接派放学位,公布名单 |
|
摇号派位
(第四类) |
7.15 |
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同一天摇号,摇号未获得学位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
|
新生报到 |
8.30-31 |
各学校报名入学 |
|
初
中
一
年
级 |
入学申报 |
6.22—6.23 |
第一、二、三类递交资料,签订诚信承诺书 |
7.6-7.7 |
第四类递交资料,签订诚信承诺书 |
||
回户籍地入学申报(局基教股) |
7.3-7.7 |
回户籍地就读初中,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城区学籍的小六毕业生 |
|
学校资格审查 |
6.24—6.25 |
对第一、二、三类生源进行资格审查 |
|
7.8-7.9 |
对第四类生源进行资格审查 |
||
局资格核查 |
6.26-6.27 |
对第一、二、三类生源进行资格核查 |
|
7.10-7.11 |
对第四类生源进行资格核查 |
||
学位派放
(前三类) |
6.28 |
对第一、二、三类人员直接派发学位,公布名单 |
|
摇号派位
(第四类) |
7.16 |
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同一天摇号,摇号未获得学位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
|
新生报到 |
8.30-8.31 |
各学校报名入学 |
说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