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健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中学(含民办)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
(三)省级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含民办)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别从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从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省级三好学生位于本校前5%以内(高中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考总成绩计算,初中按七年级到九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市级三好学生位于本校前10%以内。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位于本校前10%以内;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位于本校前15%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学生从本年度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一贯表现特别突出。
3.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2%以内。
三、名额分配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由省教育厅依据在校毕业年级人数,省级三好学生按高中0.5%、初中0.1%、小学0.1%的比例分配下达,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为省级三好学生的1/2。市教育局以省厅分配下达的评选名额为基数,全部向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学校分配下达(见附件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依据在校毕业年级人数,按高中2%、初中2%、小学3%的比例分配下达,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为市级三好学生的1/2(见附件2)。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以市教育局下达的评选名额为基数,全部下达到校。
2. 省厅分配下达我市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额为2人。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可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各区县(市)教育局应按所辖普通高中学校一校不少于一人的原则确定并下达推荐名额,经评选后再向市教育局推荐。评选不得采取学校轮流或隔年推荐方式。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按照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参与人员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区县(市)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区县(市)教育局。
(二)区县(市)教育局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区县(市)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区县(市)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基教、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公示:区县(市)教育局将集体评议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
(三)市教育局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基教、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复核:评审小组对经集体评议后所产生的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
3.公示:市教育局将拟向省推荐人选名单在益阳教育网和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按照省厅下达的评选名额等额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等表现须由所在学校提供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由学校、学生代表及推荐人选家庭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区县(市)教育局审定。
(二)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市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三)学校、各区县(市)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五)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省厅、市局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应待遇,并不得替补。
(六)学校要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备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级优秀学生须报送的材料
1. 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须出具的材料:省优秀学生候选人须提供本人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芙蓉创新奖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 区县(市) 学校 同学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3),并将各类获奖证书按“附件”表中的顺序装订成册。获奖证书必须出具证书原件,且证书发证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
2. 候选人所在学校须出具的材料:①学校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方案;②本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考总成绩排名前2%的学生名册(含学号、姓名、考试成绩及排名)及初步确定的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名单;③经学校评议小组确定的上报区县(市)教育局的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名单;④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并由学生代表及候选人家庭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上述材料由学校装订成册,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⑤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情况说明(含公示时间、地点、候选人简介、公示结果等)。
3. 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须出具的材料:①各区县(市)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方案;②区县(市)教育局推荐报告1份(附件3);③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名册1份(附件10,名册加盖区县(市)教育局或市直有关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④《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附件4);⑤审定推荐对象的获奖证书依据和典型事迹材料,并出具审查报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⑥区县(市)教育局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⑦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情况说明(含公示时间、地点、候选人简介、公示结果等)。
(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报送的材料
1.区县(市)教育局推荐报告1份(附件3);
2.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1份(附件10,名册加盖区县(市)教育局或市直有关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3.《湖南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附件5、附件7、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中、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6、附件8)各一式一份;
4.区县(市)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区县(市)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各1份;
5.区县(市)公示证明材料1份。
(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报送的材料
1.区县(市)教育局推荐报告1份(附件11);
2.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1份(附件12,名册加盖区县(市)教育局或市直有关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请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学校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刘茜0737-4222511,邮箱:481897661@qq.com。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益阳市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21—2022学年度益阳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3.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4.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5.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6.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7.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8.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9.湖南省普通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10. 2021—2022学年度推荐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
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11.益阳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
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12.2021—2022学年度益阳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13. 区县(市) 学校 同学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
益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