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关于黄乐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5619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2017-12-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关于黄乐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决定:

黄乐知同志任益阳市第九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张家塞乡中心学校副校长、张家塞乡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文瑞龙同志任资阳区教育科学教研室副主任,免去其益阳市第十四中学校长职务;

杨质彬同志任益阳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夏展辉同志任益阳市第三中学副校长;

覃俐同志任益阳市人民路小学副校长;

孙敏同志任益阳市第九中学副校长;

宋国强同志任益阳市第九中学副校长;

余翔同志任益阳市第十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龙同志任益阳市第十四中学办公室主任;

同志任益阳市学前教育中心园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益阳市人民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盛敏辉同志任益阳市学前教育中心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夏英同志任益阳市学前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卫丰同志任长春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校长;

陈立胜同志任长春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校长、中心学校副校长;

田跃平同志任长春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钟雁芝同志任长春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

方超柱同志任长春经济开发区完全小学校长、职成教处主任;

卢胜军同志任长春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邓世雄同志任长春镇中心学校校长;

谢朝阳同志任长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李旺生同志任长春镇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免去其益阳市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欢喜同志任长春镇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曹明辉同志任长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平同志任长春镇中心学校基教处副主任,免去其茈湖口镇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职务;

罗立强同志任迎风桥镇中心学校校长,免去其益阳市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谢飞虎同志任迎风桥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赵德阶同志任迎风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王建波同志任新桥河镇中心学校校长;

黄正文同志任新桥河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祝建华同志任新桥河镇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

罗卫强同志任新桥河镇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廖武钦同志任新桥河镇中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何大辉同志任新桥河镇中心学校基教处副主任;

许永胜同志任新桥河镇第二完全小学校长;

钟益仁同志任新桥河镇第三完全小学校长;

陈建舟同志任沙头镇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皮世平同志任张家塞乡初级中学校长、中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张家塞乡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职务;

欧永安同志任张家塞乡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何宇清同志任张家塞乡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免去其张家塞乡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夏新良同志任张家塞乡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曹志勇同志任茈湖口镇初级中学校长、中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茈湖口镇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职务;

周跃飞同志任茈湖口镇中心学校基教处主任;

黄益强同志任茈湖口镇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曹亦斌同志任茈湖口镇完全小学校长;

免去钟蓉同志益阳市学前教育中心校长职

免去赵加飞同志益阳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薛中晴同志益阳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鲁建纯同志益阳市石码头小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效同志新桥河镇第二完全小学校长职务。

由于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体制理顺,原长春镇第一中心学校、原长春镇第二中心学校、原长春镇第三中心学校、原新桥河镇第一中心小学、原新桥河镇第二中心小学、原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小学的行政职务自行消失。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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