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700103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2018-08-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C}{C}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制定、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后勤运行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负责制定、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后勤改革的办法和措施。

2、负责区机关的安全、办公通信、车辆、卫生及后勤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机关传达室、活动室、会议室、监控室等办公设施及职工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办公用房等资产的管理。

3、负责管理区机关会议室,配合区机关办公室做好区机关会议会务保障工作。

4、负责全区的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实施;负责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编制核定;负责全区公务用车车辆配备、更新、维修、调配、处置等工作。

5、协调物业公司,负责机关绿美化、环保、人防、消防、防汛工作参加综合治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等工作。

6、负责有关机关区级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管理、保障、服务等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科室1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部门决算包括: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8无数据,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38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增长9%;支出总计38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资;二是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大调整、维修费增加.

 

二、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4万元,占73%;其他收入104.4 万元,占27%

 

三、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万元,占 28%;项目支出272.9万元,占72%

 四、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7万元,增长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资;二是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维修费增加

五、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7万元,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资;二是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8万元,占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5.3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303机关服务14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安经费、机关大院维修费.

22010305专项业务活动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维修.            

3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万元,主要用劳务和其他交通经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

52210201住房公积金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 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关于中共资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占100%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5.9万元,购置数3台,保有量3

运行经费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159.8万元,调整预算382.8万元,决算数382.7万元;2017年支出年初预算 159.8万元,调整预算380.9万元,决算数38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7万元。主要为各项办公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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