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黄家湖新区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区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黄家湖新区管委会)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负责区长热线工作。
(七)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八)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工作,编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公报》。
(九)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区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指导。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