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级别
3.2 预警信息系统
3.3 预警信息处理
3.4 预警预防行动
3.5 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4 指挥与协调
4.5 应急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信息发布
4.8 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分析评估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装备保障
6.3 资金保障
6.4 其他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
7.3 监督检查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旅游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益阳市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旅游者伤亡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涉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和大型
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把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调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报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迅速做好先期处置和有关善后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旅游应急委),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益阳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应急委),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保监局、市台办、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益阳火车站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旅游应急委
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性和跨区县(市)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组织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统一发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局。
2.2.2 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
督查、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市旅游应急委报告,并通报市旅游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组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协助、指导 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事发地的支持和帮助措施;承办市旅游应急委日常工作。
2.2.3 市旅游应急委成员单位职责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综合协调和配合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外工作;承担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工作。
市政府办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济物资的调拨、供应和协调。
市经委 综合协调铁道、公路等运输组织安排。
市公安局 指导、协助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交通疏导和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群众的工作。
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抢救伤病员和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措施,防控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事发地开展心理救助。
市财政局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 掌握发布汛情,及时提供水文信息。
市林业局 负责森林火灾、火险及野生动物病原体等情况
的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火险预警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市民政局 组织和分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济物资。
市工商局 维护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市场经营秩序。
市物价局 维护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物价稳定。
市安监局 牵头调查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参与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统计局 指导和协助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工作。
市保监局 负责组织、督促、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救援、查勘和理赔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和地震资料信息和地震现场监测。
市台办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外涉台工作。
市交通局、益阳火车站 负责本系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公路、水路、铁路等运输,组织提供转移旅游者或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市通信管理局 负责保障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后,市旅游应急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助、警械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善后工作等应急工作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组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安监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