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 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9年资阳区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查监督依据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2、《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四条 “学校卫生监督职责: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二、抽查对象
资阳区各级学校。
三、抽查方式
国家双随机抽查。
四、抽查重点内容
1、饮水卫生
(1)学校供水设施是否办理卫生许可征。
(2)学校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
(3)学校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4)学校是否开展饮水卫生检验并有检验报告。
(5)学校自建供水是否进行水源卫生防护。
(6)学校自建供水是否进行水质消毒。
(7)学校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2、传染病防控
(1)学校是否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学校是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
(3)学校是否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4)学校是否建立晨检制度、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制度、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休学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及相关记录。
(5)学校医务室及医务室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6)学校医务室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等日志是否规范。
(7)学校消毒制度、消毒记录是否齐全。
(8)学校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
(9)学校是否建立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10)学校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
(11)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在不同季节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
3、教学环境
(1)教室人均面积是否达标。
(2)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环境噪声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3)教室黑板、课座椅配置是否达标。
(4)寄宿制学校宿舍建筑及卫生管理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校园内公共场所卫生是否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五、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地方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六、抽查结果处理
1、卫生监督机构对抽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卫健局。
2、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依法查处,涉及卫生行政处罚的,将处罚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政府公示。
3、及时公开和上报随机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