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湖南省匠人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指麻薯(生产日期:2025年9月17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当事人向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复检申请,于2025年11月11日,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复检的《复检报告》(No:)(No:A2025-05-W200167)显示,当事人2025年9月17日生产的手指麻薯(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所检项目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