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7 11:53 信息来源: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堂采购的青辣椒(采购日期:2025年6月4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益阳市石码头小学采购的姜(采购日期:2025年6月4日),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7日,我大队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转交的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JDZY20250405、No.JDZY20250407)各2份,报告显示****食堂采购批次为2025年6月4日的青辣椒、姜抽检判定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7日依职权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经查,当事人食堂采购的所有食用农产品均从赛德智慧食堂网上平台配送过来,且抽检当日当事人就提供了采购农产品的供货商证照、进货票据、合格证明资料以及进货台账。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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