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建安--大桥综合批发市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北香佰(大米)案
发布时间:2025-04-27 14:35 信息来源: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5年3月26日,我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北香佰(大米)2025-02-20批次,经抽样检验,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日依职权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经查,当事人都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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