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
作目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各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对报送区委、区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对卫生监督重大行政处罚,通过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应等进行合议等程序才作出处罚决定。
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局属二级医疗机构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提供有力支持。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要求,对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落实我局《资阳区卫健局推行行政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六是落实干部制度学法制度。高度重视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本年度干部学法、考法、合格率均达100%。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七是切实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自2018年起在公共场所实行公共场所许可承诺制。资阳区2024年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证120家(含各乡镇集市5家),其中新开门店发放卫生许可证92张,到期续办卫生许可证28张,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管率100%。医疗许可实行“两证合一”,医师、护士实行电子注册。
八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制能力。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坚持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的学习,今年来共开展领导干部学习12次。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学习18次。
九是依法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以“12·4”宪法宣传、“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师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基本医疗健康促进法)等重要法律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城乡居民开展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增进了城乡居民对卫生健康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共出版宣传栏12期。举办健康讲座12场次。开展健康义诊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健康受教人数1万余人次。
十是严格执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监督等各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单位1574家/次,出动监督员3000余人/次,(其中医疗卫生机构269户/次、公共场所单位监督检查2000余家/次、学校126家/次、托幼机构138家/次、生活饮用水单位124家/次、职业卫生单位80家/次、放射卫生单位24家/次、餐饮具消毒企业3家/次,布草棉织品洗涤消毒企业4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74份,监督覆盖率 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8件,罚款人民币5.41万元(其中没收医疗器械和药品10件、查处无证非法行医行为1起、医疗污水不符合卫生消毒标准立案1起、对医疗机构警告9家/次及罚款3.72万元)。
十一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医患纠纷明显减少。成立了资阳区卫生健康局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医疗纠纷调解领导委员会。建立了《资阳区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办法》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守则》等处理机制。今年共处理各类医疗调解纠纷10余起,调解满意率100%。
二、2025年工作思路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卫健系统“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取长补短,创新求进,力争使系统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水平及人员法律素养有新的提升。具体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普法教育、普法宣传。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提升行业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卫生健康系统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卫生行业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开展法制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每年至少组织2次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卫生健康法律知识。
二是打造卫健系统执法铁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指导卫健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减轻监管对象负担,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内部稽查,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务必确保合法合理,有错必纠。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益阳市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