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益资交处罚〔2023〕0019号
发布时间:2023-05-31 17:59 信息来源:区交通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吴*勋,男,民族*,身份证号码:432321********6494,联系电话:138****9363,住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村,职业:***,工作单位:***。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根据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本机关于2023年2月28日 对你(单位)涉嫌货运车辆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期间,本机关采取了收集现场证据材料、调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 开展调查取证;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三、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经查,你(单位)当事人吴*勋涉嫌驾驶车牌为湘HB**13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主要证据有①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 份)、②现场照片(1 份)、③询问笔录(1 份)、④车辆过磅检测单(1 份)、⑤当事人驾驶车辆行驶证(1 份)、⑥现场视频(1 份)等证据为凭。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现场照片(2)、驾驶证、驾驶证(2)、现场照片、行驶证(2)、执法视频、行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

  上述证据经过吴*勋本人阅示并发表意见,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可作为本案证据材料使用。

  四、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与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

  本机关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 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 益资交罚告〔2023〕0019 号 ),告知你(单位)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及你(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你(单位) 提出了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分以下情况说明,①既陈述申辩,又申请听证的;②只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的;③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④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但申请了听证的。如果有陈述申辩的,应当说明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复核情况、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如果有听证的,应当对听证情况特别是当事人在听证中陈述的理由、举证、质证等以及采纳情况进行说明,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五、行政处罚依据及决定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参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第 X 条第 X项之规定和 《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公路管理 篇中关于 货运车辆严重违法超限运输 的处罚基准,你(单位) 货运车辆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3 次的,属于严重,应当 吊销货运车辆的车辆营运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于 2023 年 02 月 28 日前 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吴*勋立即卸去超限货物18.25吨,并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六、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益阳市建设银行资阳支行(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五一路),户名: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15********168168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救济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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