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行为种类 |
免予处罚适用条件 |
相应法律依据 |
1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
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2 |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
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3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
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4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
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