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22 15:11 信息来源: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

(一)经听证做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二)作出吊销、撤销许可证、证书、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五)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资格罚或准入限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移送公安或者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

(七)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执法决定。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

(一)行政执法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二)涉及企业兼并重组、因技术转让变更产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决定的;

(三)作出收回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的决定的;

(四)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抽查检验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予公示公告的;

(五)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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