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9 09:21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是否行政复议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430902446898**** 益资卫传罚字【2021】01号 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 2021/3/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二)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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