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采购人: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用户线下取消订单操作的繁琐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定于2022年12月6日晚(周二)上线 “订单取消”功能,现就有关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供应商如何操作订单取消?
第一步:我的工作台-电子卖场-订单管理-【取消订单】
第二步:点击取消【取消订单】
(1)“采购人”发起取消订单,如取消原因选择“采购人原因”记采购人差错;如取消原因选择“供应商原因”需供应商审核同意,记供应商差错;如选择采购人和供应商原因,双方各记差错;由于政策调整/预算取消的订单取消,不记双方差错。
(2)“供应商”发起取消订单,如取消原因选择“供应商原因”记供应商差错;如取消原因选择“采购人原因”需采购人审核同意,记采购人差错;如选择采购人和供应商原因,双方各记差错;由于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不记双方差错。
以上无论任何原因发起的取消订单,必须真实填写取消原因、情况说明、证明附件,年底财政部门将根据差错情况进行通报。
二、取消订单注意事项
1、双方协商取消订单的,系统自动记录责任方差错。
2、政策原因/不可抗力原因的,系统不计差错。
3、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诉。
以上情况的责任方将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所有取消订单成功的数据会纳入财政和审计的重点检查当中,年底财政会根据取消订单的扣分情况进行排名和绩效考核,请采购人严格按照单位内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