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资阳区审计局自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对益阳市资阳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局长熊海余同志2010年6月至2015年2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熊海余同志自2010年6月起任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区商务局为资阳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市场建设股、市场运行调节与商贸服务股、市场秩序外贸股、招商引资股、企改股、财务股,下设独立核算二级机构资阳区商务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局机关现有204人,其中在职27人(包括商务系统企业改制后安置的厂长、经理、书记),离休干部6人,退休干部171人。
二、审计评价
(一)任期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企业改制工作的稳步进行。至2014年底,已完成破产改制14家,改制扫尾的4家,另有“三无企业”5家,已改制的14家企业由商务服务中心管理,主要解决遗留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并积极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制,重大支出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机关及其二级机构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
(四)审计未发现熊海余个人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区商务局不合规收费550000元。2013年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其他非税收入名义收取某下属企业200000元。2015年将以前年度从某下属企业借入的资金350000元转为其他收入。
2.区商务局挤占专项资金82535.43元。
3.区商务企业管理服务中心2014年用领款单列支糖酒门面装修款95280元。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纠正整改意见,区商务局进行了认真整改,已整改到位。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