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5月,资阳区审计局对资阳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拟定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规划,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属部门单位集中办理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事项(依申请类);协助进驻单位加强对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三个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后勤股)、政务服务股(窗口管理股)、电子政务股(网站管理股、技术股)。2019年末,单位编制11个,有在岗在编工作人员8人,退休2人,临聘人员7人。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隶属资阳区财政局管理。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内控机制运行基本正常。
(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在财政收支核算和管理中存在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服装费、未足额收取工会会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服装费6907.20元。2019年,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额列支从湖南东方时装有限公司购置工作人员服装费用23024元,应由个人负担30%的费用6907.20元未向个人扣回。
2.未足额收取工会会费728元。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全年应按照工会会员工资收入的5‰收取工会会费1215元,实际只按2‰收取工会会费487元,少收取工会会费728元。
3.购置固定资产3200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1月购买计算机服务器32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4.未及时清理往来款1329570元。区政务服务中心账面往来款中有132957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1309570元、“其他应付款”科目20000元),系2014年以前形成的往来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
对上述问题,资阳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依法作出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