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资阳区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学校新建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益资发改招核 [2015]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资阳区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资阳区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学校新建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小学
2.3 规模:新建公共租赁房建筑层数为6层,高度为19.75m,总建筑面积约1403㎡,项目计划投资额约173.34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7日09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请从2015 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
6.4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7日09时00 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426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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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资阳区新桥河镇第三中心小学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3873747080
名 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人大家属区院内6栋101室
联 系 人:贾女士 胡琳(招标师)
电 话:13574729675
QQ邮箱:1204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