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09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5 16:07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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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畜牧水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订全区畜牧水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畜牧水产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全区畜牧水产生产情况,协调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畜牧水产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鉴定;负责重大生产项目的论证、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验收与鉴定;负责定期普查畜牧水产资源,提出指导意见,做好综合统计。

  3、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按照动物疫病净化、消灭规划、计划,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培训,对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检测、评估等工作;承担本地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畜禽调运监管工作;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承担动物检疫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动物防疫日常管理事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4、配合抓好畜禽定点屠宰工作;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和动物检疫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畜禽调运监管;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负责全区畜禽水产品检疫、渔业水产资源保护、渔业水质监测、鱼病测报、饲料兽药监测等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内设机构包括: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生产科技股、饲料行业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定点屠宰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4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1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7.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非税收入中育肥猪防疫激励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59.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1万元,农林水支出65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7.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非税收入中育肥猪防疫激励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59.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9万元,占7.43%;卫生健康支出21.21万元,占2.79%;农林水支出655.29万元,占86.32%;住房保障支出26.27万元,占3.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81.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77.2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畜牧兽医分流人员社保金等方面;病虫害控制支出23.76万元,主要用于全年畜牧防疫工作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全年非洲猪瘟防控防疫、瘦肉精检测工作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等方面;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全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16.48万元,主要用于全年畜禽水产养殖保险工作如小龙虾保险工作、育肥猪保险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8.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4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进人员使得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估无相关接待工作。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9.16万元,基本支出381.9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77.2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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