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区经管站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经管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资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为区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并指导实施。
(二)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常性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三)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股权管理。
(四)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指导乡村治理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评价,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等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组织开展审计监督,监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监测。
(五)指导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及运行情况监测。
(六)依法规范农村资源要素管理。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七)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
(八)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经工作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财会队伍培训工作。
(九)指导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区村级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公开,实施城中村账务代理。
(十)参与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益阳市资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资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益阳市资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7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0.7万元,增加91.6%;支出总计7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0.5万元,增加135%。主要原因: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及上年结余101.8万元可用于今年开支。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及上年确权颁证工程未支付款项在本年支付,今年新增项目支出产权制度改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97万元,占98.9%;其他收入6.72万元,占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万元,占56.8%;项目支出257.06万元,占4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5.7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1.98万元,增长74.7%,主要是因为有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上年确权颁证工程未支付款项在本年支付;今年新增项目支出产权制度改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1.56万元,增长97.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及上年确权颁证工程未支付款项在本年支付,今年新增项目支出产权制度改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占1.9%;农林水支出563.87万元,占95.05%;卫生健康支出11.61,占1.95%;住房保障支出6.78,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3.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上年确权颁证工程未支付款项在本年支付;今年新增项目支出产权制度改革。其中: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83.88万元,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决算为48.63万元,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决算为431.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决算小于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3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我站2019年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申报材料、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年度报告等对我站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019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各项工作开展效果略明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2.75增加2.4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等项目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万元,用于召开产权制度改革会议,人数75人,内容为成立合作社,成员身份确认。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法办理报废手续挂账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XX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