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09
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08:52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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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

(二)推进全区新型村镇化工作。

(三)负责城区内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上述职责,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内设设3个机构:

(1)综合办公室(加挂组织人事.综合统计)

负责文电处理、文稿起草、综合协调、值班热、.考核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办公用具、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监察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2)计划财务室

负责本办财务计划、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办专项资金和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

(3)业务室

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乡镇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农村危改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3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6.63万元,增加186.9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2019年度支出总计53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2万元,增加183.2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61万元,占77.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X0%;事业收入0万元,占%;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14万元,占22.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8.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8.49万元,增长193.34%,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8.9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6.06万元,增长193.27%,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11万元,增长188.40%,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万元,占3.53%;卫生健康支出7.63万元,占1.86%,节能环保支出288.69万元,占70.08%,城乡社区支出93.03万元,占22.58%,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占1.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35%,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2、卫生与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98.44万元,支出决算为9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06万元,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69万元,为年中追加的预算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处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3.93万元,增长344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3万元,用于召开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立法及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会议,人数11人,内容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立法及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X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益阳市资阳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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