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登记须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16:37 信息来源: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全市性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负责人的简历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审查盖章)。(一式两份)

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4、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5、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设立的文件。(一式两份)

6、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一式两份)

7、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

 

 

 

 

 

 

(信息来源: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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