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15:10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市本级各综合(行业)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社会工作会议和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共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湘两新发〔2017〕1号)关于做好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工作要求,对没有纳入其他综合党委(行业党委)管理的,由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负责审核;纳入了其他综合党委(行业党委)管理的,由所在综合党委(行业党委)负责审核。其中,会长(理事长)、驻会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其他班子成员人选进行书面考察。

  二、严格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印发《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4〕29号)中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切实加强任职条件审核把关。

  三、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从2025年3月1日起,各级综合(行业)党委在对负责人进行审核时,须将考察材料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表》报同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经同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批准。本通知下发后,中央和省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和任职管理有新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共益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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