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赫山城区主次干道“牛皮癣”小广告清洗市场化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16-05-16 15:18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甲方: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郭腊云               职务:局长
乙方:益阳市资阳区城洁清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身份证件号码:430902198110****16
为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我局将资阳、赫山城区“牛皮癣”小广告清洗服务采购项目报请市财政局批准。由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等一系列招标程序后,最终确定益阳市资阳区城洁清洗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上述区域64条主次干道及延伸路段两侧和周边第一排建筑物范围内的“牛皮癣”小广告整体承包给乙方清洁,为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是资阳大道以南,长益高速以西,益阳大道(含益阳大道)以北,金山路以东城区主次干道和银城路至医高专、桃仑东路至资江机市场和会志路至船舶厂等共计64条主次干道及延伸路段(含交叉十字路口周边)两侧第一排建筑物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立面、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和其它建构筑物表面乱张贴、喷涂和书写的“牛皮癣”小广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准确、全面和干净的清洁清除,清洁后的污染区域必须确保恢复建筑物或设施原貌,无损坏、无残留物和无第二次污染等,具体承包路段如下:
1、益阳大道(朝阳收费站至会龙溪谷路段);
2、康富北路(益阳大道至大禹广场路段);
3、龙洲北路(益阳大道至三桥广场路段);
4、金山北路(金山广场至桥南天桥广场路段);
5、桃花仑路(桥南广场至汽车东站路段);
6、大桃路(益阳大道至碧波豪苑路段);
7、萝溪路(益阳大道至兰溪高速路口路段);
8、秀峰路(金山路至萝溪路路段);
9、五一路(资阳区消防队至资江三桥下桥路段);
10、马良路(桥北广场及周边至资阳大道红绿灯处);
11、长春路(市六中至台商工业园路段);
12、迎春路(桥北广场至五里堆路段);
13、青年路(赫山区政府路口至十洲路路段);
14、滨江路(西流湾至团洲市场路段);
15、团圆路(青年路至益阳大道路段);
16、十洲路(三桥广场至银城市场)。
17、银城路(桃花仑路至医专西门)
18、资江西路(人民路至三益街)
19、长坡路(桃花仑长坡路口至军分区)
20、东风岭路(秀峰路至桃花仑路)
21、体育路(东风岭路至赫山教育局)
22、赫山路(体育路至赫山区政府)
23、建设路(赫山区政府至十洲路)
24、教育路(桃花仑路到三里桥市场)
25、金泰路(桃花仑路至十洲路)
26、海苑路(银城路至团圆路)
27、陆贾山路(桃花仑路至关公路)
28、白鹿路(桃花仑路至滨江路含航管巷)
29、栖霞路(金山路至会龙山公园广法寺处)
30、关公路(滨江路至龙洲路)
31、建筑路(桃花仑路至滨江路)
32、会志路(桥南广场至船舶厂)
33、向仓路(金花湖至资江西路)
34、三益路(迎春路至资江西路)
35、工人路(三益街路口至体育场广场)
36、广场路(五一路至资江西路)
37、人民路(迎春路至资江西路)
38、福星路(五一西路至资阳步行街)
39、文艺路(五一西路至资阳步行街)
40、金都广场(五一西路至沿江风光带)
41、建设街(人民路至福星路)
42、资江一桥上下桥路
43、白马山路(三桥引桥段至资阳大道)
44、资阳大道(幸福渠收费站至接城堤)
45、五福路(白马山路至兴业路)
46、幸福渠路(迎春路加油站至白马山路)
47、贺家桥路(资阳大道至资阳加气站)
48、文昌阁路(资阳大道至长春路)
49、裴公路(桃花仑西路至滨江路)
50、文武路(龙洲路至汇龙苑)
51、同心路(桃花仑路至农科所)
52、环保路(龙洲路至桃花仑路)
53、秋果路(康复路至老城市学院北门)
54、金花湖路(桥北广场至大水坪)
55、花乡路(金山广场至会龙溪谷)
56、沿池路(向仓路至学前教育中心)
57、桃花仑东路(汽车东站至资江机市场)
58、入园路(金山路至广法寺)
59、兴业路(五福路至资阳大道)
60、甘宁路(陆贾山路至滨江路)
61、赫山南路(秀峰路至益阳大道)
62、团圆北路(桃花仑路至青年东路)
63、资江东路(资阳步行街入口或银城华天至汽车路小学)
64、资阳沿河路(华中广场至资江三桥)
二、承包方式
清洁市场化、效果规范化、考核经常化、通报常态化、扣款明细化,招标公开化。
三、履约标准
(一)承包路段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包括墙体、卷闸门、各类标杆、公交站亭、电力电信接线箱等)、园林树木和城市道路表面无张贴、喷涂、印刷和书写的“牛皮癣”小广告;
(二)承包路段两侧交叉路口(含广场周边)第一排建筑物无张贴、喷涂、印刷和书写的“牛皮癣”小广告;
(三)清洁标准:原则上要求无第二次覆盖或污染,必须恢复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的原貌,杜绝“牛皮癣”变成“白癫疯”或“灰癫疯”的现象;
(四)“牛皮癣”小广告清除后,散落地下的泥沙、纸屑、涂料和杂物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影响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
( 五 ) 承包路段人行道、车行道路面上喷涂的“牛皮癣”小广告必须铲除或用同色油漆覆盖。
四、承包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即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五、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年度承包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陆仟元整(¥:29.6万元,注:包含发票税金),每月根据月末考核情况,于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承包金,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24666.00元),督查考核扣款和罚款按月从当月承包金中扣除。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和彻底清除“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对乙方清除不彻底和未及时清除的“牛皮癣”小广告及时通知、扣款和督促改正等。
2.根据日常考核、检查、抽查和督促情况按月向乙方核发上月承包金。
3.甲方提供“牛皮癣”清洗机一台供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其运行的油料、保管、维修和安全等),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完好交付给甲方。
4.甲方为乙方提供执法保障,并协助乙方联系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阻挠“牛皮癣”小广告清除的当事人(或称“制癣者”)进行打击。对违法违规设置“牛皮癣”小广告“制癣者”电话号码提供电子语音提示、干扰、教育和警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法注册清洁保洁公司,自行招聘“牛皮癣”清除清洗专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自行聘用专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和安全等,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同时自行购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材料和工具等。
2.乙方每日对包干路段责任范围内的“牛皮癣”小广告及时、准确和全面地进行清洗, 每日基本确保早上8点前清理完毕。甲方在巡查考核中,发现乙方未及时清除的“牛皮癣”小广告每处扣款2元,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仍未及时清除的每处罚款20元; 在市级督查考核中发现一处扣款10元。
3.乙方必须每天加强巡查,对违规“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取证,每周至少向甲方上报20个电话号码,每月不低于80个电话号码。
4. 乙方牛皮癣清除清洗从业人员未穿戴统一的制式服装和标志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5.乙方负责对城区所设置的公共张贴栏进行管理,定期清理被遮挡和覆盖的公共张贴栏牌头部分。
6.乙方凭甲方认可的有效票据和人员工资表向甲方结算每月承包款项。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如无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形,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不计利息).
8.乙方承包期因聘请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务纠纷等,概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参与乙方的事务管理。
七、奖励与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履行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因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考核、拒不履行合同条款,且在甲方多次警告下仍不改正的;
2、甲方在乙方清洗“牛皮癣”工作检查考核中,单次发现包干路段达到50处以上,且未及时清理的;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连续公开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市级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的。
3、社会各界认为“牛皮癣”清洗清除效果差,市级领导、市民群众反响强烈,经甲方组织民意测评认定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二) 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市级领导、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和市民测评优秀,经甲方综合评定后,甲方视情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
八、附则
(一)本合同承包期满,乙方享有甲方公开竞标的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壹份,本合同从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李*松                   或委托代理人:王*
联系电话:189****1306
本合同签署时间: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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