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资阳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公布。请各位实施主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实施主体可持相关材料到资阳区农业农村局五楼市场与信息化股(506)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臧文兵 ,联系电话3101458。
二、申报内容
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已审批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表、建设冷库类型、规模等。
附件:关于印发《资阳区202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资阳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的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4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目标,坚持当前和长远结合,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落实电价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财政适当补助,金融联动支持,主体积极参与,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立足资阳实际,规范实施过程,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利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升生产经营效益。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
(二)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区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按照省厅要求,2024年在全区范围内遴选12个实施主体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三)补助标准。补助比例按≤30%标准执行,补助资金,按净库容×指导价格(或总造价,取两者较低者,见附件1)×补助比例核算。单个实施主体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得超过4个,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
(四)冷库类型。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
1.预冷库。为采收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冷敏类和要求缓慢降温的果蔬除外)在贮藏、运输或加工前迅速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建设土建式或组装式预冷建筑(构)物。
2.节能型机械冷库。包括高温冷藏库(-2℃~16℃)和低温冷藏库(-15℃~-25℃)两种,高温库一般用于果蔬贮藏,低温库适用于速冻蔬菜贮藏。可新建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的冷库,也可将闲置的房屋、厂房等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通风贮藏库。在柑桔、马铃薯、甘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三、组织实施
遵循自主申报、自主选择、自主建设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和承建商目录。区农业农村局商区财政局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从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线上管理。
(一)组织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公布补助控制标准、申报起始日期、操作程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组织有申报意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将相关项目纳入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区农业农村局要在申报工作启动前10日向社会公布申报时间、方式内容、投诉咨询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实施主体不得借用他人资质申报,并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严格对实施主体的用地(用地手续齐全、地面平整)、用电、主体等级等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向社会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和实施主体名单,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二)推进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按相关要求对承建商进行审核备案,并向实施主体公布承建商名录,实施主体自主选择已备案的承建商,承建商必须按照《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实施主体自主购置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承建商和实施主体承担相应的安全建设运营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验收。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要对照区农业农村局制订的验收标准及方案(见附件2),携带整理齐全的验收资料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聘请行业专家共同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及兑现情况等开展核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并现场签署验收意见(见附件3)。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要求,按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在网上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后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四)强化监督调度。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申报、立项、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适时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沟通,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规范资产管理。区乡村三级要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求,建立三级帮扶资产管理台帐,按年度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填报分类确权数据。2024年利用中央衔接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全部确认为到村类经营性帮扶资产。帮扶资产收益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在充分尊重成员意见基础上,可将收益分配优先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一是2024年利用中央衔接资金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财政补助金额低于13万元(2020-2023年间实施主体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中位数)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全部归实施主体。前3年,实施主体应建立不少于3项利益联结机制,其中每年聘用脱贫户或监测户务工就业不少于2人、人均就业累计时间不低于6个月、人均月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2024年利用中央衔接资金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财政补助金额高于13万元(含)的项目,财政补助金额形成的资产全部确权到村集体。前3年,实施主体按补助额度向村集体支付租金,结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原则上按不低于5%支付;实施主体应建立不少于3项利益联结机制,其中每年聘用脱贫户或监测户务工就业不少于3人、人均就业累计时间不低于6个月、人均月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资产存续期间,3年后双方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续签协议,支付租金和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包括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护,督促指导项目产权所有者科学合理制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并确保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阳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负责全区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培训、申报、资格审查、备案登记、公示公告、建设实施、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各环节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积极引导实施主体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防止大面积闲置或废弃,鼓励探索开展“一站式”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大用地支持,切实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推动加大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投入力度。在产权明晰、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鼓励实施主体与批发市场、商超零售、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运营合作。
(三)高效使用资金。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往年结余资金继续用于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和承建商之间的合同款项必须“公对公”转账支付。
(四)严格风险防控。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廉政教育,压实实施主体、承建商直接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确保建设质量。要逐一查找梳理风险点,针对性地制定防控举措,坚决查处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发生问题的地方要严肃查明情况,按规定抄送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对实施主体信用管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实施主体对建设过程和使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附:1.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2.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资料清单
3.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附1:
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序号 |
冷藏保鲜设施类别 |
指导价格 |
元/立方米 |
||
1 |
组装式通风库 |
≤50 |
2 |
预冷库 |
≤1200 |
3 |
高温库 |
≤600 |
4 |
低温库 |
≤800 |
5 |
气调库 |
≤1000 |
说明:
(一)计算标准
1.总造价包含承建商库体合同造价(库体及保温、制冷系统等)和必要的辅助设施造价,不再包含“三通一平”造价。
2.补助资金按净库容×指导价格(或总造价,取两者较低者)×补助比例计算
3.单个实施主体预冷库补助净库容最多不超过251立方米,超出部分按高温库指导单价补助;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超过4个,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4.“库中库”按照大库减去小库容积计算,即同一容积内只计算一种补助。如在通风库中建设了高温库,高温库容积按照实际容积计算,通风库容积按照总库容减去高温库容积。
(二)设施设备要求:
1.预冷库、高温库及气调库冷库门厚度须达到100mm,低温库冷库门厚度须达到150mm;
2.预冷库、高温库、低温库及气调库保温材料(聚氨酯保温板)厚度须达到150mm;
3.防火等级为B1级阻燃;
4.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可配备必要辅助设施(称量、输送、包装、清洗、分级、检测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称量设备包含电子台秤、地磅;输送设备包含手动液压叉车、带式输送设备;包装设备包含内包装设备、外包装机设备;清洗设备包含连续式高压清洗机、连续式气泡清洗机、连续式综合清洗机;分级设备包含螺旋滚筒式分级设备、滚轴式分级设备、色选分级设备;检测设备包含农药残留检测、糖分检测、库内气体检测等检测设备;辅助设施造价不得高于总造价50%(不包含2024年项目启动前购置的设施)。
5.包含压缩机、冷风机在内的所有设施设备须为国内外正规厂家合格产品。
附2:
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内容 |
1 |
实施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
实施主体营业执照 |
3 |
承建商营业执照 |
4 |
实施主体验收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
5 |
项目实施前、中、后同参照物或同角度的全景照片与视频等景像资料 |
6 |
隐蔽工程(地面保温施工)施工前、中、后同参照物或同角度的全景照片与视频等景像资料 |
7 |
冷库施工合同、承建商提供的设施设备货物清单、合格证书。 |
8 |
实施主体自行采购辅助设施设备的购置合法票据、货物合格证等原始资料 |
9 |
实施主体支付到承建单位对公账户货款的支付凭证 |
10 |
完工调试报告 |
11 |
压缩机品牌合格证、铭牌照片、生产许可证 |
12 |
冷风机品牌合格证、铭牌照片、生产许可证 |
13 |
冷库门品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
14 |
库体保温材料品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
15 |
库体材料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含库板厚度、密度为35-42kg/m3、阴燃等级B1) |
16 |
由实施主体签字的材料进场验收报告 |
附3:
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实施主体名称 |
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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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单位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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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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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名称 |
净库容 |
长: 宽: 高: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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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净容积: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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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承建商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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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技术负责人职称 |
承建商技术负责人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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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承建商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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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现场负责人职称 |
承建商现场负责人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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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类型 |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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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总造价(万元) |
库体合同价格(万元) |
辅助设施设备造价(万元) |
净库容指导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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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
冷库门厚度 (mm) |
保温板厚度 (mm) |
挤塑板阻燃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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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板阻燃等级 |
材料进场验收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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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施设备品牌是否符合要求 |
库体保温系统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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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型号 |
压缩机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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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数量 |
压缩机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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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机型号 |
冷风机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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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机数量 |
冷风机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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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库 |
通风风量(200T库风机风量≥30000m3/H,500T库风机风量≥75000m3/H,1000T库风机风量≥150000m3/H,2000T库风机风量≥300000m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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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确认签字: |
承建商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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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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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1.现场签字验收,明确提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意见。2.验收方式既可聘请具有专业背景、评估审查验收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也可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及聘请行业专家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3.验收表格一式四份,实施主体、承建商、区农业农村局、验收组成员等四方各留存一份。4.补助资金按净库容×指导价格(或总造价,取两者较低者)×补助比例计算。5.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