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7 09:42 信息来源:区水利局 作者:肖佳胜 浏览量: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长期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文件的通知》(水农〔2019〕2号)、《水利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农〔2021〕24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人民政府通过,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向社会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1、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黄 瑛

职务: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联系电话:0737-2669600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机构管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等。

2、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长春经开区管委会落实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工程建设、运行管理。

责任人:详见公示明细表(附后)

二、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

1、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周宇锋

职务: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737-3800326

职责:区水利局是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督指导责任主体,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刘斌

职务:区卫生健康局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737-4326032

职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行政许可、日常水质卫生状况监管,暴发性疾病行政执法等工作。

3、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胡治国

职务: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0737-4166218

职责: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环境监管与保护,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各供水管理单位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责任人:详见公示名单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办农水函〔2019〕443号)及《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设立农村供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升农村饮水监管水平,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37-3800326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或14:30—18:00(7月1日--9月30日)

监督电子邮箱:648238975@qq.com。

若遇人事变动,责任人员由接任该职务的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公示。

附件:资阳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责任人明细表

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局

2022年1月7日

资阳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责任人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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