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食药监发〔2013〕25号
关于印发《益阳市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工作方案(2013年)》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南县卫生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现将《益阳市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工作方案(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局将对工作方案的落实组织专门督查,并将具体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专项评估考核内容。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和监管办法,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附件:益阳市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工作方案(2013年)
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注册处、医疗器械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湖南省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所,湖南省药品审评证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
益阳市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工作方案(2013年)
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
安全风险 |
主要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药包材生产质量 |
开展药包材生产监督检查。 |
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年度检查覆盖面达l00%。 |
注安科 |
有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县级局 |
(二)医疗机构制剂监管 |
开展制剂品种质量标准深化工作,配合省局推进《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修订。 |
督促医院制剂室及时对需送检样品按要求送省药检院和市药检所,开展质量标准深化提高和复核检验工作。 |
注安科 |
市药检所 |
医院制剂监督检查 |
开展以制剂室资质情况、制剂处方配制工艺执行情况、制剂配制条件、原辅料的采购管理、检验能力建设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排查制剂安全隐患,检查覆盖面100%。 |
注安科 |
有制剂室
的县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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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物临床试验监管 |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 |
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建立监管档案。 |
注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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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 |
配合省局制定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方案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及时上报《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 |
注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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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注册现场核查 |
配合省局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检查员管理。 |
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的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配合省局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检查。 |
注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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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辅料来源质量 |
强化药用原辅料日常监管,组织专项检查。 |
制订《药用原辅料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内容与重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100%。督促企业健全检验能力,企业原辅料检验率100%,建立企业原辅料备案与监管档案。 |
注安科 |
市药检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的县级局 |
(六)中药材与中药饮片质量 |
强化中药全过程监管,推进GAP认证;细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办条件,实施“减量提质”;加强中药制剂生产监管,规范实际生产工艺处方;加强中间控制,严格最终检验审核放行。 |
1、落实省局确定的GAP目标,指导中药材种植基地制定具体措施,帮助基地开展GAP认证申报;
2、指导新开办企业落实省局制订的《开办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具体细则标准》,督促现有企业完善基本条件; 3、制订本辖区中药专项检查方案,11月底完成专项检查,覆盖率100%;督促企业固定中药材来源与产地,切实完善检验能力;监督企业中药材与成品检验率100%。 |
注安科 |
相关县级局 |
(七)药品生产主观故意违法 |
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级监管;重点整治和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药品GMP跟踪检查机制,对发现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
1、制订《2013年度药品生产监管计划》,确定年度监管工作重点,细化监管任务与指标,明确工作进度和检查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GMP跟踪检查工作,11月底完成检查,覆盖率100%; 2、组织开展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和质量受权人年度述职考评;开展本地区药品生产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分析; 3、进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A、B、C、D级评定工作; 4、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加强监管人员、认证检查员与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的新版GMP与专业培训;
5、推进新版GMP实施,开展进度调度摸底,实施分类指导。 |
注安科 |
相关县级局 |
二、药品流通监管
安全风险 |
主要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 |
1、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强调度和督查。 |
1、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继续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调度和督查,每年督查1次;抽查各区县(市)10家药品经营企业;对违法行为移送稽查部门依法处理。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2、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作为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和GSP认证等重要内容,对特药批发企业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周上网监控特药网不少于1次;区县(市)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和特药使用单位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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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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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
3、继续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调度和督查,每年督查1次;抽查各区县(市)3家医疗机构;探索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机制。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4、市局市场科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区县(市)局对市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并建立相关监管档案。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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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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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药品经营准入、退出、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GSP飞行检查和诚信体系制度建设。 |
5、宪善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机制,切实提高药品经营准入门槛,坚持“减量提质”原则,控制经营企业总体数量,鼓励连锁企业发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分级监管模式。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6、建立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年度GSP跟踪检查工作计划;建立GSP飞行检查工作制度,年内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企业数不少于5家。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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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药店监管,重点整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挂靠、不在职行为。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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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法广告及非药品冒充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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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监测,加大查处力度。 |
8、增加违法广告查办数量与移送数量;进一步完善广告从业人员约谈和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与工商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告诫的工作机制。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9、重点加大对零售药店销售违法广告品种现场检查力度。 |
市场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
三、医疗器械监管
安全风险 |
主要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质量 |
1、市局开展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按质量体系考核标准进行检查。 |
1、制订《益阳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方案》,明确高风险监管企业和品种,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对每家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建立检查档案。 |
器械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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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 |
2、市局、各区县(市)局(分局)对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按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
2、制订《益阳市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方案》,明确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监管覆盖面100%,并建立档案。 |
器械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3、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督查,抽查县局所审批的经营企业,按标准进行现场督查或档案审查 |
3、市局制订益阳市经营企业督查方案,按方案进行督查,建立督查档案。 |
器械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安全风险 |
主要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 |
1、细化相关监管指标。 |
1、细化企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批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等记录指标和要求,编写相关样本。 |
保化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2、开展质量负责人培训。 |
2、2013年举办一期保化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市局对区县(市)局(分局)辖区内保化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年底前督查一次。 |
保化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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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冒产品和夸大宣传 |
3、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
3、市局制定2013年专项整治方案,对区县(市)局(分局)重点抽查和工作督查,抽查企业10家以上;区县(市)局(分局)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企业自查面100%,检查面不低于60%。 |
保化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4、加大稽查打假力度。 |
4、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尤其是制假售假窝点的稽查力度,督办大案要案,公布全市典型案件。 |
稽查支队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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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法添加 |
5、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
5、市局制定2013年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市级监督抽检任务;对区县(市)局(分局)监督抽检工作进行督查;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区县(市)局(分局)开展本辖区监督抽检工作。 |
稽查支队 |
市药检所、各区县(市)局(分局) |
6、开展保化风险监测工作。 |
6、按照2013年全省保化风险监测方案配合省局完成监测采样工作。 |
保化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市药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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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管效能不高 |
7、举办系统保化监管人员培训班。 |
7、举办一期系统保化监管人员培训班。 |
保化科 |
各区县(市)局
(分局) |
8、推进市药验所保化检测扩项。 |
8、2013年争取市药检所基本能开展保化日常检测工作。 |
财务科 |
市药检所 |
五、餐饮服务监管
安全风险 |
主要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学校食堂食品 |
1、市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和定期检查。 |
1、制定《全市年度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2013年12月前完成对学校食堂的督查,制订具体督查方案,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2、市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消毒管理制度落实,农村学校食堂持证情况。 |
2、制定《年度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检查的目标和任务;2013年11月底前对辖区学校食堂的监督覆盖率必须达100%,有检查笔录和处理档案。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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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景区餐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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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景区专项督查及不定期重点检查。 |
3、制订《全市年度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4、市局开展旅游旺季景区餐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健康证、餐饮具消毒、凉拌菜野菜加工等。 |
4、制定《年度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检查的目标和任务;2013年11月前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监督覆盖率必须达100%,有检查笔录和处理档案。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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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餐饮食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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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局开展小餐饮整规督查工作。 |
5、制订《全市年度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2013年12月前完成对各区县(市)小餐饮整规的督促抽查,制订具体督查方案,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6、市局全面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重点检查小餐饮店的持证及自身管理等问题。 |
6、制定《年度专项整规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和任务,达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目标。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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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集体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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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督导。 |
7、12月前对区县(市)局(分局)培训管理和农村聚餐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8、市局加强乡镇监管站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 |
8、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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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管能力不足 |
9、实施餐饮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强化区县(市)局(分局)餐饮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指导。 |
9、制定《年度区县(市)局(分局)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任务和目标;完成60%监管人员的培训任务。 |
食监科 |
各区县(市)局(分局) |
六、药品医疗器械稽查
安全风险 |
主要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稽查责任不到位 |
1、加强日常稽查,实行属地负责。 |
1、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日常稽查;l1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典型案件。 |
稽查支队、各区县(市)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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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重点稽查,全市组织,分级负责。 |
2、市局制定《2013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稽查方案》,确定重点稽查单位;各区县(市)局(分局)制定相应重点稽查方案,分流通、使用环节进行重点稽查企业(单位)不少于10家;11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
稽查支队、各区县(市)局(分局) |
市药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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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专项稽查,全市组织,分级负责。 |
3、制订《2013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饮片)、医疗器械专项稽查方案》,10月底前完成专项稽查并上报工作总结。 |
稽查支队、各区县(市)局(分局) |
市药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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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互联网药品稽查,全市组织,分级负责。 |
4、制订《互联网销售药品稽查方案》;对年度内移交的互联网违法违规线索调查、回复、查处率达100%;各区县(市)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违法违规线索的调查处理,11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
稽查支队、各区县(市)局(分局) |
市场科、市药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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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查办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5、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
5、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三个平台”,健全打假部门协作机制;对涉刑案件严格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回复率100%;按要求开展双打工作;提高稽查办案人员素质,开展相关培训。 |
稽查支队、各区县(市)局(分局) |
市药检所 |
(三)抽验工作开展 |
6、按要求开展监督抽验工作。 |
6、市局制定2013年度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计划,力争在6月底之前完成国家评价性抽验任务,10月底之前完成省级监督抽验工作。 |
稽查支队、各区县(市)局(分局) |
市药检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