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十百千工程创建总结
发布时间:2012-12-14 17:03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食药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以及市食药局个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任务的要求,我局从2012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关系到百姓利益,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作为民生福利重要指标抓好落实。今年年初,我局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作为“名片工程”上报到区政府,计划用1年时间,将我区打造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打造二条诚信经营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以及一定数量的示范店,形成样板,典型示范,就是要提高认识,重逼加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二是机构人员到位。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亲自挂帅,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方案到位。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并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坚持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规和知识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创建的意义的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一是加强对示范街(店)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制度上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在日常监管中,积极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法》和示范区、示范街创建工作的宣教,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着力提高餐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创建的积极性。二是结合我市传统民俗已经“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药品宣传月”等活动宣传活动,走上街头,通过设置展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在咨询答疑解惑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宣传。三是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创建工作,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把握示范区、示范街{}餐饮单位真实状况。为了详细掌握示范街餐饮服务单位现状,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组织人员对示范街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摸底调查,摸清各类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将证照取得情况、经营场所、业主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餐饮服务范围及卫生设施条件等基本信息,全部建立监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坚决疏堵结合,督促、引导无证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

    二是全力开展示范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结合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等工作,加强对示范街区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所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应该说,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了对餐饮服务环节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了一些难点的解决,同时也进一步掌握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对下一步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店)、创建工作需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统筹协调,分布实施。上门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对示范店创建的条件,评分标准进行了讲解,并从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和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指导。目前示范区的建设已通过省局的验收通过,长春西路、五一东路、马良南路、五一西路4条街道成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有近41家餐饮店成为示范店。

总而言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是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O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