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湖南一品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使用的早餐米粉,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要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项目不符合GB 5009.27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0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转交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023-03-J362856F),并于2023年10月20日将报告送达至当事人。据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索取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