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驻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三、组织机构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区组委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罗讯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斌、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蔡东赢、区安监局局长陈敏恢担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由陈敏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区性大型活动。
四、活动形式
(一)全区性活动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
(2)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标牌,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督促管辖的企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户外显示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9日。
(2)活动内容:悬挂宣传标语,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图片展,受理群众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定”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组织单位:区安委会,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资阳农电服务公司、市质监局资阳区分局、区农机局等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3.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两个规定”宣贯专题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广泛宣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号)。采取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单位切实贯彻执行和落实“两个规定”。
(3)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驻区、区直各单位。
4.面向高危企业职工的专题宣教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发放“一张工伤保险与安责险宣传挂图”、“一块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定标牌”,开展“一堂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规定的安全教育课”活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给所属职工上一堂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规定的安全教育课。
(3)组织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5.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至16日。
(2)活动内容:组织辖区内企业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定”专题展板,充分利用国家推行的微电影《家》、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安全生产宣教产品,普及安全生产法规知识,传播安全文化。一是指导、推动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三是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生命守护神》歌曲;四是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将各行业部门编写的安全常识短信发送至手机用户,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抵御事故的能力。
(3)组织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至23日。
(2)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及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督促管辖的重点企业、单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防范事故的能力。以提高应对安全突发事故处置能力为目标,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3)组织单位: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资阳农电服务公司,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二)行业性活动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好全区性活动,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好行业性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1.各单位开展“送百堂安全生产课”活动;
2.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开展“未成年人安全起步主题班会”、“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播放防溺水教育视频”、“安全教育活动征文”等活动;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礼让斑马线”、“路口减速5公里”、“文明交通随手拍”、“交警平安播报微信号”等活动;
5.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平安交通”系列宣传活动;
6.卫生部门开展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7.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8.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安全文明家庭”等活动。
(三)区域性活动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区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好全区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面向基层单位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要抓好组织实施。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区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要采取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群发手机短信,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创新方式方法,调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要提高宣教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职业病防治、企业标准化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海南,电话、传真:2626636,电子邮箱:zyqajj@163.com)。
益阳市资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