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14 15:51 信息来源: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落实省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经局务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对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对南洞庭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联动整改,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更大实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担当作为,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清除环境污染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还洞庭湖的碧水蓝天。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湖长制工作责任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执行省政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湖长制工作责任,做好南洞庭湖欧美黑杨清理,严厉打击违规放牧、偷猎偷捕、盗采盗伐行为。

(二)落实环境治理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相关单位实施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加强监管,督促落实专款专用。

(三)落实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督督促责任

落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巡查保护、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监督考核相关部门和乡镇履职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盯紧盯牢公职人员参与的涉南洞庭湖有关项目及各个环节,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崔芸任组长,皮昱丹、袁启军任副组长,办公室、资源保护股、巡护监测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启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科室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辖区环保销号问题进行复查

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绿盾2018”辖区29个点位环境问题其中21个已销号问题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已销号问题出现反复,剩余8个点位未销号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按程序依法依规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销号,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区政府有关领导。

(三)对辖区湖长制工作责任进行复查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河湖长制的相关要求,对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复核,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南洞庭湖欧美黑杨清理清退工作,做好日常巡护,严厉打击违规放牧、偷猎偷捕、盗采盗伐行为。确保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采取查看资料、现场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巡查保护、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履职尽责。

(五)加大巡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资源保护股和巡护监测股加大日常巡护工作力度,将日常巡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向周边群众积极宣传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相关知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的集体或个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纪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