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第一轮)确认销号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29 09:20 信息来源:洞庭湖资阳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18年湖南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委员会等6厅委发布«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林护[2018]20号)后,经各类环保督查和自查发现全市31个自然保护地有20个自然保护地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问题总量587个。经过两年多的整改,截至目前有11个自然保护地申请销号问题446个。经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验收核查,符合销号标准的401个,经市人民政府予以销号。

 其中,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护范围共发现问题29个,区政府申请销号问题21个。经验收查验符合销号标准的21个,分别是采砂(堆砂)问题6个(编号1、11-13、28-29号小班),人工设施建设问题3个(编号25-27号小班),芦苇堆场和芦苇采伐迹地问题4个(编号9-10、14、23号小班),芦苇堆场和芦苇采伐迹地问题4个(编号9-10、14、23号小班),矮围、电捕鱼及牛羊放养问题2个(编号2、24号小班),杨树造林问题6个(编号3-4、15-18号小班),以上小班申请销号。

 

附件:关于全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第一轮)确认销号的情况说明.PDF

     自然保护地第一轮销号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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