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资阳分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 14:45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局属各股室、大队

根据资阳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资办[2017]39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资阳分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资阳分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资阳分局

2017年85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资阳分局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实施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资办[2017]39号)和益阳市资阳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资阳区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益资河委字[2017]4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河流生态环境状况稳步改善。共监测4个地表水断面,整体目标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中资江益阳段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3个,湖泊水质监测点位1个)。龙山港断面除锑外其他指标达Ⅲ类。

(二)实施范围:纳入全区河长制管理的所有河库,重点为纳入区级河长负责的“一库五河十湖”

 二、职责任务

 根据资阳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我局承担的职责有: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涉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水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编制并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

协助区级河长工作,负责承办、协调和实施河长制具体工作。督促河库涉及的乡镇街道制定年度治理实施计划,配合、协调推动落实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联系河库治理情况。牵头编制所负责河库“一河(库)一策”工作,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向区河长办及时报送治理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当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坚决遏制不合理新增用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的方针,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配置,全面提高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等,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督促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确保污水排放满足环境容量和标准要求。

)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湖监管网络,按规定发布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四)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监督管理 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环境监管要求,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每月最少一次例行检查,对一般排污企业每季度最少一次例行检查,并开展不定期巡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污水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推动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不断改善。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 成立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资阳分局实施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郭建新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邱运群、孙建贵、李志卫、何喆厚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胡治国担任,办公室、管理股、生态股、宣教法制股、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二)分局“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分局河长制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对各责任股室依照工作职责对口联络。

(三)责任股(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区级河长制枫塘河的“一河一档”的资料收集及建档工作,协调分局各股室有关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管理股: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技术划分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库。配合开展重点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做好实施工作。严格控制“一库五河十湖”沿岸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新(改、扩)建设项目。

生态股:负责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法制宣教股:负责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监察大队:负责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排查专项行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违法的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巡查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实施河长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奖惩制度、验收制度等相关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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