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份环境质量监测月报
发布时间:2015-12-27 00: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1、11月环境质量概况

1.1地表水

本月,资水干流益阳段4个省控断面和1个国控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1.2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本月,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山港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断面水质为达标。

1.3洞庭湖水质

本月,洞庭湖3个监测断面中万子湖断面和小河嘴断面均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均为轻度污染;南嘴断面为Ⅴ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3个断面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

1.4城市环境空气

本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市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6.6%,较上月上升29.9%。

1.5酸沉降

本月,城区点共采集降水样品5个,市中心城区降水pH月均值为5.38,降水酸雨频率为80%。降水pH月均值较上月上升0.14,降水酸雨频率较上月上升30﹪。

2、地表水环境质量

2.1河流水质状况

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对资水干流益阳段省控4个断面和1个国控断面共5个断面进行了监测,断面从上游到下游排列顺序为:平口、柘溪水库、桃谷山、龙山港和万家嘴。本月,资江干流益阳段水质总体为优,5个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

表2-1  2015年11月资江干流益阳段5个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断面名称

功能区类型

执行标准

水质类别

备  注

本月

上月

上年同期

平口

渔业用水功能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本月无超标污染物

柘溪水库

渔业用水功能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桃谷山

渔业用水功能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龙山港

饮用水源保护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万家嘴

工业用水功能区

Ⅳ类

Ⅱ类

Ⅱ类

Ⅲ类

与上年同期及上月相比,资江干流益阳段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

2.2洞庭湖水质状况

本月,洞庭湖3个监测断面中万子湖断面和小河嘴断面均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均为轻度污染;南嘴断面为Ⅴ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3个断面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三个断面主要污染因子均为总磷,小河嘴断面、万子湖断面和南嘴断面总磷分别超标0.7倍、0.8倍和1.9倍。

3、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为保证饮用水源安全,较全面、及时地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进行一次常规监测,龙山港断面为监测断面。本月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为432万吨,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较上年同期和上月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4.1中心城区环境空气总体状况

本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29天,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分布分别为6天优、占20.7%,22天良、占75.9%,1天轻度污染、占3.4%。11月份我市中心城区达标天数比例为96.6%,较上月上升29.9%;较上年同期下降3.4%。

表4-1  2015年11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时段

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分布(天数)

污染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分布(天数)

达标天数比例﹪

达标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PM2.5达标天数

PM2.5有效监测天数

PM2.5达标天数比例﹪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PM10

PM2.5

SO2

O3

NO2

CO

本月

6

22

1

0

0

0

0

1

0

0

0

0

96.6

28

29

28

29

96.6

上月

5

15

9

1

0

0

0

8

0

2

0

0

66.7

20

30

21

30

70.0

上年同期

2

28

0

0

0

0

0

0

0

0

0

0

100

30

30

/

/

/

4.2中心城区各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益阳市中心城区各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见表4-2。

 

表4-2  2015年11月中心城区各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站点

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分布(天数)

污染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分布(天数)

达标天数比例﹪

达标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PM2.5达标天数

PM2.5有效监测天数

PM2.5达标天数比例﹪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SO2

NO2

PM10

CO

O3

PM2.5

赫山环保分局

3

21

6

0

0

0

0

0

0

0

0

6

80.0

24

30

24

30

80.0

资阳政务中心

5

24

1

0

0

0

0

0

0

0

0

1

96.7

29

30

29

30

96.7

市环保局旧址

8

21

1

0

0

0

0

0

0

0

0

1

96.7

29

30

29

30

96.7

市特殊学校

2

14

0

0

0

0

0

0

0

0

0

0

100

16

16

16

16

100

本月,益阳市中心城区4个空气自动站SO2浓度均值范围在6~63µg/m3之间,NO2浓度均值范围在10~36µg/m3之间,PM10浓度均值范围在56~87µg/m3之间,CO浓度均值范围在0.6~0.9mg/m3之间,O3浓度均值范围在36~55µg/m3之间,PM2.5浓度均值范围在33~60µg/m3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4个空气自动站主要污染物中,SO2月均浓度下降27.8%,NO2月均浓度上升12.5%,PM10月均浓度上升5.6%。详见表4-3。

表4-3  2015年11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值统计表

站点

SO2

(µg/m3)

NO2

(µg /m3)

CO

(mg /m3)

O3

(µg /m3)

PM10

(µg /m3)

PM2.5

(µg /m3)

赫山环保分局

28

36

0.9

55

87

60

资阳政务中心

63

29

0.7

42

77

44

市环保局旧址

5

34

0.8

36

56

33

市特殊学校

7

10

0.6

55

79

39

均值

26

27

0.8

47

75

44

上年同期

36

24

71

变化幅度

-27.8﹪

12.5﹪

5.6﹪

5、酸沉降

本月全市共布设3个监测点,采集降水样品13个(对照点未参加统计)。市中心城区降水pH值范围在5.10~5.62之间,pH均值为5.38,降水酸雨频率为80%。与上月相比,市中心城区降水pH均值上升0.14,酸雨频率上升30%。与上年同期相比,市中心城区降水pH均值下降0.05,酸雨频率下降20%。详见表5-1。

表5-1  2015年11月份益阳市降水监测统计表

城 市

采样数

(测点数)

酸雨频率

(%)

pH值

范 围

pH

均值

pH月均值较上月增减(±)

pH月均值较上年同期增减(±)

益阳市

中心城区

5(1)

80

5.10-5.62

5.38

0.14

-0.05

沅江市城区

3(1)

100

4.33-4.61

4.42

-0.13

玉米塘

5(1)

80

5.28-5.61

5.45

0.08

-0.13

6、2015年1-11月环境质量统计分析

6.1地表水环境质量统计分析

2015年1-11月,资阳干流益阳段地表水5个断面水质全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2015年1-11月,资江干流益阳段总体水质为优。

6.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分析

2015年1-11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7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0.8%,较上年同期下降12.3%。超标天数比例为19.2%,其中轻度污染占16.4%,中度污染占2.5%,重度污染占0.3%,无严重污染天气。

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其中,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57.4%,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36.1%,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6.5%。详见表6-1。

表6-1  2015年1-11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站点

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分布(天数)

污染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分布(天数)

达标天数比例﹪

达标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PM2.5达标天数

PM2.5有效监测天数

PM2.5达标天数比例﹪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SO2

NO2

PM10

CO

O3

PM2.5

赫山环保分局

44

192

66

8

3

0

0

0

8

0

25

44

75.4

236

313

265

313

84.7

资阳政务中心

31

241

65

7

2

0

0

0

3

0

31

40

78.6

272

346

304

346

87.9

市环保局旧址

22

257

42

8

1

0

0

0

7

0

18

26

84.5

279

330

301

330

91.2

市特殊教育学校

23

222

71

11

3

0

1

3

8

0

27

46

74.2

245

330

277

330

83.9

中心城区

26

230

52

8

1

0

0

0

4

0

22

35

80.8

256

317

279

317

88.0

2015年1-11月,益阳市中心城区4个空气自动站SO2浓度均值范围在23~47µg/m3之间,NO2浓度均值范围在23~29µg/m3之间,PM10浓度均值范围在81~92µg/m3之间,CO浓度均值范围在0.8~1.3 mg/m3之间,O3浓度均值范围在92~102µg/m3之间,PM2.5浓度均值范围在45~52µg/m3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4个空气自动站主要污染物中,SO2月均浓度下降12.8%,NO2月均浓度上升8.3%,PM10月均浓度下降1.1%。详见表6-2。

表6-2  2015年1-11月空气自动站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值统计表

站点

SO2

(µg/m3)

NO2

(µg /m3)

CO

(mg /m3)

O3

(µg /m3)

PM10

(µg /m3)

PM2.5

(µg /m3)

赫山环保分局

35

23

1.0

92

85

50

资阳政务中心

29

29

1.3

99

85

45

市环保局旧址

23

25

1.1

93

81

45

市特殊教育学校

47

25

0.8

102

92

52

均值

34

26

1.1

97

86

48

6.3城市降水环境质量统计分析

2015年1-11月,市中心城区降水pH均值为5.42,酸雨频率为82.4%。与上年1-11月相比,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0.05,酸雨频率下降12.3%,详见表6-3。

表6-3   2015年1-11月份益阳市中心城区降水监测统计表

城 市

样品数(个)

pH

最小值

pH

最大值

pH均值

酸雨频率(%)

2014

2015

2014

2015

益阳市中心城区

34

5.03

5.67

5.47

5.42

94.7

82.4

 

 

 

 

 

 

附 录

1、断面(点位)设置

(1)地表水:依据《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11]59号)文件要求,资水益阳段设置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共5个,其中国控断面1个为万家嘴断面,省控断面4个为平口断面、柘溪水库断面、桃谷山断面、龙山港断面。2014年4月起资水益阳段万家嘴断面水质由洞庭湖监测站负责监测。洞庭湖沅江市辖区内共设置3个监测断面,分别为小河嘴断面、万子湖断面和南嘴断面,断面水质由洞庭湖监测站负责监测。

(2)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依据上述湘环办[2011]59号文件要求,龙山港断面为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3)城市环境空气:益阳市中心城区布设4个常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资阳区政务中心、赫山环保分局、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环保局;对照点设在甘溪港。

(4)城市酸雨:按照全国酸雨普查的要求,益阳市设3个降水监测点位。市区内设一点于原益阳市环境监测站院内、在中心城区东北方向的郊区泥湾村玉米塘设立一个监测点、此外在沅江市城区设一点于沅江市环保局院内。

2、评价项目及标准

(1)评价项目

河流型地表水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1年6月下发的《关于转发环保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总站水字[2011]77号)的规定,从2011年6月开始,我市月报中饮用水的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指标。

环境空气评价:2015年1月开始,城市环境空气评价项目为SO2、PM10、NO2、PM2.5、CO、O3六项指标。

酸雨评价:pH、酸雨频率。

(2)评价标准

从2012年6月开始,地表水水质评价不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而按Ⅰ类~劣Ⅴ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当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标准时,应计算指标浓度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即超标倍数。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酸雨评价标准:降水酸度(pH值),以pH=5.6作为划分酸雨的界限,一般将pH﹤5.6的降水称为酸雨。

3、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断面、河段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1。

附表1    断面、河段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功能

Ⅰ、Ⅱ类水质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质

良好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几乎无使用功能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定性评价分级见附表2。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水系,按附表2直接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状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综字〔2004〕72号)文件。

附表2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表征颜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蓝色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绿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黄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橙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红色

(2)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

根据营养状态指数(TLI)的计算结果对湖泊营养状态进行分级如下:

TLI(∑)<30贫营养

30≤TLI(∑)≤50中营养

TLI(∑)>50富营养

50<TLI(∑)≤60轻度富营养

60<TLI(∑)≤70中度富营养

TLI(∑)>70重度富营养

营养状态指数(TLI)的计算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生字〔2001〕090号)文件。

 

(3)城市空气质量评价方法

附表3   城市空气质量定性评价

空气质量指数 AQI

空气质量级别

空气质量状况

对健康的影响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一级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

二级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4)城市酸雨评价方法

附表4  酸雨状况定性评价

等     级

质 量 状 况

pH  平  均  值

轻酸雨区

5.00≤pH <5.60

中酸雨区

4.50≤pH<5.00

重酸雨区

pH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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