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环境质量监测月报
发布时间:2015-04-07 17: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三月环境质量概况

  本月,资水干流益阳段水质状况为良好。4个省控断面全部全部优于或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全市的日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其中28天空气质量为良,3天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全市降水pH月均值为5.28,酸雨频率为100%。

  1、地表水环境质量

  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对资水干流益阳段省控共4个断面进行了监测,断面从上游到下游排列顺序为:坪口、柘溪水库、桃谷山、龙山港。

  表1 2015年3月资水干流益阳段4个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断面名称

功能区类型

执行标准

水质类别

备 注

本月

上月

去年同期

坪口

渔业用水功能区

Ⅲ类

Ⅰ类

Ⅲ类

Ⅱ类

本月无超标污染物

柘溪水库

渔业用水功能区

Ⅲ类

Ⅱ类

Ⅲ类

Ⅱ类

桃谷山

渔业用水功能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Ⅰ类

龙山港

饮用水源保护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Ⅱ类

 

  根据表1,本月资水干流益阳段所有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根据断面水质定性评价,资水益阳段坪口断面和柘溪水库断面水质状况均为优、桃谷山断面和龙山港断面水质状况均为良好。不评价主要污染指标。

  2、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为保证饮用水源安全,较全面、及时地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进行一次常规监测,龙山港断面为监测断面。本月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为336万吨,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较上月、去年同期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益阳市中心城区的日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其中28天空气质量为良,3天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质量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5天,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9天,以一氧化碳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3天,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天。

  表2 2015年3月益阳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级

(天)

二级

(天)

三级

(天)

四级

(天)

五级

(天)

六级

(天)

首要污染物

达标率(%)

PM10

PM2.5

CO

O3

本月

上月

去年同期

0

28

3

0

0

0

19

5

3

4

90.0

85.7

96.8

 

 

  注:(1)空气质量级别与空气质量状况:一级 优;二级 良;三级 轻度污染;四级 中度污染;五级 重度污染;六级 严重污染。

  (2)计算空气质量指数的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

  本月益阳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的月均浓度值分别为35.5ug/m3、33ug/m3、89ug /m3、46.5ug /m3、1.25mg /m3。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范围为23~64ug/m3,最高值出现在市特殊教育学校点位;二氧化氮日均浓度范围为27~42ug/m3,最高值出现在市特殊教育学校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82~103ug/m3,最高值出现在市特殊教育学校点位;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范围为28~72ug/m3,最高值出现在市特殊教育学校点位,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范围为0.8~1.7mg/m3,最高值出现在资阳区政务中心点位。

  4、城市降水

  本月全市共布设3个监测点,采集降水样品8个(对照点未参加统计)。市中心城区降水pH月均值为5.28,酸雨频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市中心城区降水pH月均值下降0.12,酸雨频率无变化。见表3。

  表3 2015年3月份益阳市降水监测统计表

 

城 市

采样数

(测点数)

酸雨频率

(%)

pH值

范 围

pH

月均值

pH月均值较上月增减(±)

pH月均值较去年同期增减(±)

益阳市

中心城区

2(1)

100

5.09-5.57

5.28

-0.08

-0.12

沅江市城区

4(1)

75

4.54-5.63

4.76

+0.38

+0.39

玉米塘

2(1)

100

5.34-5.60

5.46

-0.09

-0.13

 

 

  5、2015年1-3月环境质量统计分析

  5.1地表水环境质量统计分析

  2015年1-3月,资阳干流益阳段地表水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所在功能区标准,全部优于或达到Ⅲ类水质标准。2015年1-3月,资江干流益阳段总体水质为良好。

  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分析

  2015年1-3月,益阳市中心城区的日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1.1%。其中2天空气质量为优,62天空气质量为良,19天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6天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质量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0天,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36天。空气质量总体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与去年1-3月达标率相比,优良达标率下降了8.9%。详见表4。

  表4 2015年1-3月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级

(天)

二级

(天)

三级

(天)

四级

(天)

五级

(天)

六级

(天)

首要污染物

达标率(%)

PM10

PM2.5

CO

O3

2014

2015

趋势

2

62

19

6

1

0

36

40

9

5

80.0

71.1

-8.9

 

 

  5.3城市降水环境质量统计分析

  2015年1-3月,市中心城区降水pH均值为5.32,酸雨频率为100%。与去年1-3月相比,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了0.14,酸雨频率上升了16.7%,详见表5。

  表5 2015年1-3月份益阳市中心城区降水监测统计表

 

城 市

样品数(个)

pH

最小值

pH

最大值

pH均值

酸雨频率(%)

2014

2015

2014

2015

益阳市中心城区

9

5.03

5.57

5.46

5.32

83.3

100

 

  5、污染原因分析及建议

  5.1水环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相应增加,城市生活污水成为资江水域的主要污染源。建议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加强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城市垃圾的处理,改善市容市貌,防止其对水土和环境的污染。

  5.2气环境

  本月影响市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区日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为90%。中心城区降水pH月均值为5.28,酸雨频率为100%。

  建议加强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城市周围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市民环保意识,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督促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加快脱硫技术的研发与推广运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采取严厉措施限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工业气体排放,加大对机动车的监管力度,严禁超标车辆上路,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加强酸雨污染监测和跨区域酸雨污染控制的研究,并逐步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增加城市绿地,让城市绿地发挥吸烟除尘、过滤空气及美化环境等环境效益,从而净化城市大气,改善城市大气质量。

  附 录

  1、断面(点位)设置

  (1)地表水:依据《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11]59号)文件要求,资水益阳段设置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共5个,其中国控断面1个为万家嘴断面,省控断面4个为坪口断面、柘溪水库断面、桃谷山断面、龙山港断面。根据湖南省环保厅通知,2014年4月起资水益阳段万家嘴断面由洞庭湖监测站承担监测。

  (2)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依据上述湘环办[2011]59号文件要求,龙山港断面为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3)城市环境空气:益阳市中心城区布设4个常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资阳区政务中心、赫山环保分局、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环保局;对照点设在甘溪港。

  (4)城市降水:按照全国酸雨普查的要求,益阳市设3个降水监测点位。市区内设一点于原益阳市环境监测站院内、在中心城区东北方向的郊区泥湾村玉米塘设立一个监测点、此外在沅江市城区设一点于沅江市环保局院内。

  2、评价项目及标准

  (1)评价项目

  河流型地表水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 项指标。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1年4月下发的《关于转发环保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总站水字[2011]77号)的规定,从2011年5月开始,我市月报中饮用水的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指标。

  环境空气评价:SO2、PM10、NO2、PM2.5、CO、O3六项指标。

  降水评价:pH、酸雨频率。

  (2)评价标准

  地表水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酸雨评价标准:降水酸度(pH值),以pH=5.6作为划分酸雨的界限,一般将pH≤5.6的降水称为酸雨。

  3、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断面、河段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1。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见附表2。

  附表1 断面、河段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功能

Ⅰ、Ⅱ类水质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质

良好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几乎无使用功能

 

  附表2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表征颜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蓝色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绿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黄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75%,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橙色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红色

 

  (2)城市空气质量评价方法

  附表3 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

 

空气污染指数API

空气质量

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

指数类别

对健康的影响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一级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

二级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3)城市酸雨评价方法

  附表4 酸雨状况定性评价

 

等 级

质 量 状 况

pH 平 均 值

轻酸雨区

5.00≤pH ≤5.60

中酸雨区

4.50≤pH<5.00

重酸雨区

pH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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