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资阳区禁止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推进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倡导低碳、文明祭祀,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宋莎莎
副组长:肖智勇 匡振宙
组 员:皮长庚 沈 斌 刘学红及各村村支书
二、禁烧禁放区域、时段
1.禁烧:全域全时段禁止焚烧秸秆、垃圾。
2.禁放:集镇规划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处罚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处理不及时致使他人露天焚烧,没有找到焚烧当事人的,可依法对农业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放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巡查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手机畅通。
2、做好宣传发动及群众文明祭祀的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