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6-10-11 11:07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答: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有二种保障方式:一是实物保障方式二是货币补贴保障方式。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棚户区、片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中的一种。其他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

  2、除被拆迁房屋外他处无房。

  3、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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