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证》。
①书面租赁合同;②房屋所有权证书;③当事人的合法证件;④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颁发《房屋租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