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4:44 信息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44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决算审核、增值收益分配和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报告》和《益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市公积金中心在管理委员会闭会期间提交的有关事项。2021年,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有9名委员,召开1次会议,审议4个提请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益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管理科室,9个管理部(营业部),1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31人,非在编7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71家,净增单位5家;新开户职工2.44万人,净增职工1.20万人;实缴单位3161家,实缴职工23.59万人,缴存额34.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2%、4.27%、6.19%。2021年末,缴存总额271.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65%;缴存余额108.14亿元,同比增长10.2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1年,10.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4.70亿元,同比增长8.0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13%,比上年增加1.23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  163.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7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204万笔21.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7%、8.17%。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49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8万笔212.52 亿元,贷款余额108.6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69 %、11.27%、6.9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0.44%,比上年末减少3.1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189笔,30930.3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207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2590.0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966笔39576.88万元,当年贴息额1836.38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371笔191659.45万元,累计贴息5203.31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1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亿元,1年以上定期1.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9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0.44%,比上年末减少3.1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35166.97万元,同比增长2.38%。其中,存款利息911.4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239.24万元,其他16.2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8574.54万元,同比增长2.0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634.8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2万元,其他2931.4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6592.43万元,同比增长2.76%。其中,增值收益率1.61%,比上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407.1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5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85.26万元。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5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94.25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723.4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81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4340.69万元,同比增长1.10%。其中,人员经费1919.26万元,公用经费396.33万元,专项经费2025.1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3.42万元,逾期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723.41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53%,国有企业占10.09%,城镇集体企业占1.88%,外商投资企业占0.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8%,灵活就业人员占13.10%,其他占1.05%;中、低收入占99.09%,高收入占0.9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42%,国有企业占4.11%,城镇集体企业占1.16%,外商投资企业占2.4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12%,灵活就业人员占16.27%,其他占2.85%;中、低收入占98.84%,高收入占1.1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03%,租赁住房占1.1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5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7%,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63%,其他占2.5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2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7.49%,比上年末减少1.6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4199.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0%,90-144(含)平方米占79.61%,144平方米以上占12.39%。购买新房占83.3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6.6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5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4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48%,30岁-40岁(含)占45.47%,40岁-50岁(含)占19.37%,50岁以上占5.6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9.7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28%;中、低收入占94.58%,高收入占5.42%。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0.24%,比上年增加2.5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1年,增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岗位(正科级),新增1家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上限18123元,下限3494元。

2.确定方法: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益阳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41元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沿用2020年度标准(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823元的60%)

3.缴存比例:与2020年度一致,仍为5%-12%。

4.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21年,提取政策未进行调整。

5.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21年,贷款政策未进行调整。

6.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期内(含)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积极贯彻落实支持老旧小区政策,2021年共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37笔177.86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情况:积极落实住建部关于“跨省通办”具体要求,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2021年,全程网办业务4625笔,线下办理业务21笔。

2.服务手段改进情况:新增“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贷款结清证明打印”“缴存证明打印”“异地贷款证明打印”等线上业务办理类型。

3.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基本建成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8大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离柜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顺利完成智慧公积金项目初验,成功上线二期建设项目“行政执法”“电子印章”“触摸查询”“决策分析”4个功能模块。

2.全年共计完成需求开发74项,修复系统问题322个,业务系统运行总体稳定,各项功能日趋完善。

3.零差错完成机房整体搬迁,新机房环境达到A级标准要求并实现智能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网络安全进一步加强。

4.三级等保项目顺利落地,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体系,能够及时排除信息系统潜在安全风险,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在技术安全、系统管理、应急保障等方面达到了国家标准,为全市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和资金的安全以及信息化建设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单位所获荣誉情况

(1)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检评估试点城市。

(2)被评为益阳市“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表扬激励单位、益阳市税收协控联管与财源建设工作真抓实干督查表扬激励单位、益阳市法治建设优秀单位、益阳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益阳市安全生产(消防)先进单位、益阳市档案工作优秀单位、益阳市市本级单位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被益阳市总工会命名为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3)拍摄的公益宣传微视频《文明之路 你我同行》获益阳市2021年原创公益广告大赛一等奖;派出的代表队获益阳市“百舸争流 千帆竞发”百年千题党史知识竞赛总决赛二等奖;排演的原创音诗舞画《旗帜颂》获“益阳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旗帜颂’大型群众歌咏比赛总决赛”最佳表演奖。

(4)单位工会委员会荣获“益阳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5)沅江管理部荣获2020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突出单位。

2.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彭煜:2019-2020年度“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1年,没有进行行政处罚,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未发生相关违规行为。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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