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09:05 信息来源: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作者:刘力强 浏览量: 【字体:

全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规范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

1.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3.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中共资阳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19329

 

附件1

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对20169月以来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存在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中职学校及相关人员;

2.存在向中职学校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行为的初中生源学校及相关人员;

3.扰乱中职学校招生秩序的社会中介组织及相关人员。

(二)重点问题

1.违法违规招生:(1)中职学校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2)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3)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5)超计划招生;(6)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2.违规联合办学:(1)中职学校违规挂靠其他学校或以联合办学名义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2)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联合办学,组织中职在校生套读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3)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擅自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4)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

3.违规管理学籍:(1)中职学校通过虚假注册学生学籍或双重注册学籍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2)不按时如实上报学籍异动信息,或虚报学籍;(3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或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4)将普通高中或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5)将普通高中学籍转入中职学籍但学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读,或学生转入中职学校后继续上普通高中课程。

4.违规设置专业:(1)中职学校违规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2)在专业名称后随意增加专业方向,如: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药学方向)、音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方向)等;(3)未经批准设立国家规定目录外专业或不规范使用专业名称;(4)不具备办学条件开设相应专业。

5.违规组织实习:(1)中职学校安排一年级或未满16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或安排实习时间超过相关规定;(2)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3)侵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报酬;(4)收取企业以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支付“人头费”、劳务费等;(5)以勤工俭学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

6.违规校外设点:(1)中职学校未经批准设立分校和校外教学点;(2)以校企合作为名在企业设立教学点,或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到企业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3)不具备办学条件下在校外租赁场地办学。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93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93-4月)

1.成立工作机构。区教育局、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联合成立资阳区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办,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区专项整治办设区教育局职成教股。

2.制定整治方案。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各中职学校分类排查问题,摸清底子;区专项整治办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各中职学校对照要求组织排查,并制定本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或执行方案。各校将排查表及整改方案于331前报区专项整治办备案。

3.全面部署宣传。①组织区内公办中职学校校长和民办中职学校举办者参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②区专项整治办通过媒体、教育信息网站和微信等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区教育局专项整治办:07372663115;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72663116)。各中职学校把工作部署情况于48报区专项整治办备案;③4月上旬召开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参会人员:区专项整治办组成人员、区公办中职学校校长、民办中职学校举办者、乡镇中心学校职成教主任、初中学校校长和学校党总支书记、初中毕业班班主任。

4.开展自查自纠。各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迅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整改。凡2019430前排查发现的问题,由各相关学校按照问题性质及权属关系自行整改处理,凡430后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由区专项整治办予以督办、问责。各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必须于4月中旬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传达贯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自查自纠。430前汇总本校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整治、规范行为阶段(20195-6月)

1.开展集中整治。区专项整治办汇总梳理各校未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照问题性质和情节程度,区专项整治办核实查办或直接现场督办。重点解剖有问题线索的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对违法违规违纪线索查深查透,坚持问责到位。并于525前将重点解剖学校名单报市专项整治办备案。

2.严格计划调控。区专项整治办将在核实中职学校的校园面积、校舍面积、教学设备仪器、师资力量等核心办学条件的基础上上报招生计划预安排数,市专项整治办对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检查结果运用相关规定,并根据益阳市中职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办法,严格审核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调控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招生行为。

3.强化信息公开。凡未经区专项整治办审核的中职招生信息,不得在 “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以及其它途径发布;坚决查处违规封锁中职招生信息、举报电话的学校和个人。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于531前将“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及时、准确推送给全体应届初三学生及家长,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发布权威对称、内容真实、简洁实用。

4.实施平台录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从今年起,全市统一使用益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全区各中职学校严格使用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调剂补录等程序和要求。

5.严查违规行为。重点查处2019430后没有排查整改到位或新出现的突出问题。对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学校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公办学校,将立案调查有关责任人员并严肃执纪问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的民办中职学校,将依法给予压减招生计划、停办相关专业、没收违法所得、年度办学检查不合格、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严重扰乱中职招生办学秩序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将及时依法查办或报请公安部门立案侦办。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顶风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绝不手软,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联合检查、重点查办阶段(20197-9月)

1.开展联合检查。区专项整治办从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联合检查组,赴全区中职学校和各初中学校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与实施、各初中学校对中职招生信息推送、中职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录取平台使用等情况,并全区通报。725前向市专项整治办上报重点解剖学校进展情况和违纪问责情况。

2.查办突出问题。区专项整治办将对今年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过程中问题多发、秩序较乱且整改不力的学校和主要责任人,开展现场督办和督导问责。

(四)综合评估、形成长效阶段(201910-12月)

1.加强总结评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上旬报区专项整治办。

2.完善制度机制。区专项整治办将认真梳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完善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办学的制度机制;建立和实施中职学校春、秋季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视导制度;支持与督促各中职学校对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优质学位供给;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职学校逐步压减招生计划直至有序退出学历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中职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各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

学校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各中职学校校长对阳光招生、规范办学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学籍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积极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初中校长要加强对老师的管理,坚决杜绝初中生源学校及老师向中职学校收受、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学秩序,为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严肃纪律

区教育局、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查处中职学校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和初中生源学校收受、索要招生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市教育局对中职学校违法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直接挂牌督办或驻点督办,并督导问责;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2

 

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任:

钟凤林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副主任:

刘会军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邓江华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局机关纪委书记

彭国安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成员:

刘力强  区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秦建华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副书记、纪监室主任

张尚贤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卢卫东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郭惠军  区教育局安全法制股股长

    区教育局职成教股副股长

 

附件3

 

资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 

益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0737-2766816

益阳市劳动科技职业技术学校:13973698628

资阳区教育局专项整治办:0737-2663115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7-2663116

益阳市教育局(市专项整治办):0737-4225256 4232626

中共益阳市委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7-421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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