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法规,经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申请,董事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同意益阳市资阳区点今艺术培训中心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一、自公告之日起,益阳市资阳区点今艺术培训中心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二、终止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安置参培学生和所聘教职员工。
三、为维护良好社会办学秩序,确保参培学生及其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广大学生家长把孩子送往有办学许可证且合法的培训机构学习,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益阳市资阳区点今艺术培训中心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承诺:①已完成全部学员课程消课(含转课);②已完成财产清算,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与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培管股联系。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737-2663489(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培管股)
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资江西路538号(邮编:413001)
附件:2025年益阳市资阳区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名单(第三批)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2025年益阳市资阳区校外培训机构
终止办学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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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许可证号 |
审批机关审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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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益阳市资阳区点今艺术培训中心 |
资阳区茈湖口镇均安三叉堤三楼 |
20190635192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许字〔201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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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益阳市资阳区蒲公英艺术培训学校 |
资阳区古城春天小区二楼 |
20190635196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许〔2019〕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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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益阳市资阳区中娃艺术培训学校 |
资阳区桥北批发楼三楼 |
20190635013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批〔201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