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等相关法规,经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申请,理事会表决通过,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同意终止益阳市资阳区博士基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名单附后)的办园行为,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一、自公告之日起,益阳市资阳区博士基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幼儿园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二、益阳市资阳区博士基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和所聘教职员工。
三、益阳市资阳区博士基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之规定,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交区教育局民教股,然后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的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相关幼儿园法人代表承担。
为维护良好社会办学秩序,确保适龄幼儿及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广大家长把孩子送往有办学许可证且合法的民办幼儿园,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益阳市资阳区博士基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承诺:①已保障全部幼儿及教职员工的各项权益;②已完成财产清算,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与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民教股联系。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0737—2663489(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民教股)
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资江西路538号(邮编:413001)
附件:2024年资阳区民办幼儿园注销名单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2024年资阳区民办幼儿园注销名单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办园地址 |
办学许可证号 |
审批机关审批文号 |
1 |
资阳区博士基幼儿园 |
资阳区资江明珠4栋 |
143090262018018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许字〔2018〕12号 |
2 |
资阳区阳光宝贝幼儿园 |
资阳区五一东路学门口翠竹花园旁 |
143090261997018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批〔2013〕3号 |
3 |
资阳区百灵鸟幼儿园 |
资阳区长春镇五里堆 |
143090262006098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社函〔2007〕1号 |
4 |
资阳区蓓蕾幼儿园 |
资阳区迎风桥镇黄花仑 |
143090262010078 |
资阳区教育局 益资教批〔2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