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直接缴纳养老保险费,经办机构确认收缴到账情况,完成个人缴费记账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确定缴费标准
每年1月,区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根据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档次和标准向社会公布,作为当年缴费标准,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二)收缴养老保险费
指定的金融机构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一次性收取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并向参保缴费人员出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据和按日向区经办机构反馈缴费情况。
(三)对账
区经办机构征缴岗位及时接收银行反馈的代收情况,并通知财务管理岗位填制《银行代收进账单》。财务管理岗位及时与银行对账,确认无误后,凭银行签字盖章的《银行代收进账单》做财务到款登记操作。
(四)缴费查询
信息系统自动将参保人员的信息传送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网,供参保人员查询。
(五)资料存档
区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岗位将《银行代收进账单》作为财务原始凭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