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区经办机构按户籍所在地,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工作流程
(一)参保信息采集
乡镇(街道)社保站经办人员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协理员凭应参保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资料采集应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填写《参保信息采集表》,生成电子表格,打印成册并盖章确认,连同《参保登记情况报告表》一并传送至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
(二)参保信息确认
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及时受理乡镇(街道)社保站的参保申请,并导入信息系统,检查校对参保信息,导出错误信息反馈给乡镇社保站,保存有效信息。
(三)参保信息审核
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对参保确认的有效信息进行参保审核,并将参保审核后的参保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社保站。
(四)资料存档
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将《参保信息采集表》整理存档。
三、核心提示
1、参保登记工作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登记的人员应符合本经办机构的受理范围。
2、申请参保人员的信息必须与公安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如不一致,以公安数据为准。区经办机构尽量从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基本信息,交乡镇(街道)社保站和村(居)民委员会协理员进行核对、确认,完成参保信息采集工作。
3、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也可凭应参保人员身份证或户籍等资料,采取零星参保方式,直接录入信息系统进行参保登记;对身份证出生日期与户籍信息出生日期不一致、但确实存在等特殊情况,通过特殊参保登记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