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11: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湘劳社工字〔2008〕29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厅监管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有关单位:

  为科学、有效地规范民办职业培训的办学行为根据近几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专家和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重新修订了《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标准》现予印发,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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