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0 14:12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其中,对“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经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数据比对,下列参保企业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经审核、审批、公示流程后,通过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直接发放,不再要求参保单位提供申请资料。现将拟返还参保单位名称和返还金额公示如下(见附件)。

  经核实,下列单位共89家符合2024年度返还条件。返还标准和裁员率以实际用工单位的性质为准;非人力资源企业89家,其中中小微企业77家,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金的60%返还,大型企业12家,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金的30%。返还总金额1455979.82元,现予以公示。

  对上述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以及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其他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受理部门:益阳市资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南街67号益阳市资阳区失业保险科,电话:4310038)

  邮编:413001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稳岗返还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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